記者從福建省交通運輸廳獲悉,為了公平配置福建省道路旅客運輸班線,促進服務質量不斷提高,日前省交通運輸部門印發了《福建省道路旅客運輸班線經營權招標投標辦法》,將道路旅客運輸班線經營權,從原來由各級運輸管理機構審核審批,改為採用公開招投標,通過綜合評價投標者信譽情況、企業規模、運力結構、安保措施、服務承諾、運營方案,擇優確定客運班線經營者,供其無償使用。
招投標方式適用於行駛在縣級以上道路的客運班線,含旅遊包車客運,具體有3種情況:同一條客運班線有3個及以上法人單位申請的;新開通的客運班線或在原客運線路上投放新運力的;已有客運班線經營期限到期,原經營者不具備延續經營資格條件,需要重新許可的。由招投標方式許可的客運班線經營權,期限4年至8年,其中新開發的班線期限6年至8年。
據介紹,為了確保招投標工作公開、公平、公正,運管機構負責建立評審專家庫,每次評標時,嚴格保密評委名單;評委有利害關係的,不得參與本次評標。同時,整個招標投標活動接受投標人、監察部門、交通運輸、上級運管機構和社會監督,做到審批權力全過程公開化、透明化。(記者 吳宏雄 通訊員 陳昌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