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口計生委關於印發2011年工作要點的通知
人口廳〔2011〕16號
委機關各單位,各直屬、聯絡單位:
《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2011年工作要點》已經2011年2月10日委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職責分工要求,加強協同配合,抓好貫徹落實,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圓滿完成。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2011年工作要點
2011年,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總的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實施“十二五”人口發展和事業發展規劃,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逐步完善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質,著力解決人口結構、分佈問題,大力推進改革創新,深入開展創先爭優,強化人口計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創造有利條件。
一、進一步深化綜合改革,加快構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體制機制
(一)繼續做好綜合改革的系統設計。加強高層倡導,強化人口與發展綜合決策,把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部署。深化綜合改革的理論和實證研究。加強國家、區域及省級統籌解決人口問題政策的系統設計和統籌協調,進一步明確各級綜合改革的主攻方向和工作重點。加快建立部門聯動、政策銜接、資源統籌、信息共享的體制機制。推動人口計生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辦公廳牽頭,發展規劃與信息司、政策法規司、宣傳教育司、科學技術服務司、人事司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繼續推動新時期人口計生工作六大機制的全面落實。圍繞建立和完善統籌協調、科學管理、優質服務、利益導向、群眾自治、人財保障六大機制,加強綜合改革與專項工作的融合共進。加快綜合改革績效評估體系的建設,組織開展對各地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中發[2006]22號)情況的督查評估,加強系統培訓,確保綜合改革各項措施取得實效。(辦公廳牽頭,委機關各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綜合改革示範經驗拓展。全面總結、提升和推廣綜合改革示範市重要改革經驗和模式,充分發揮其引領示範作用。繼續開展綜合改革示範市創建活動,確定第三批綜合改革示範市。發揮各級人口計生部門的創造力,鼓勵各地本著“互補、共享、共贏”的原則探索基層人口服務管理新模式,促進人口計生網絡轉型和創新發展,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辦公廳牽頭,委機關各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強人口發展戰略與規劃的實施,全面加快人口信息化建設步伐
(四)進一步深化人口發展戰略與中長期規劃研究。開展人口均衡型社會及完善人口政策研究和論證。加強人口因素變化與經濟社會發展的互動關係、各類主體功能區的人口政策和應對人口老齡化問題等方面的研究。建設人口發展研究成果數據庫。制定《人口發展規劃編制和實施管理辦法》,積極推進“十二五”人口發展規劃和事業發展規劃的貫徹實施。(發展規劃與信息司牽頭,中國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中國人口學會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全面推動人口和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改革。認真總結試點經驗,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體系,將目標管理責任制改革推向全國,強化人口問題統籌協調的責任。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實施的監測評估機制和體系,探索建立統籌解決人口問題、建設人口均衡型社會的監測評估體系。修訂完善《全國人口和計劃生育績效考核評估暨獎勵辦法(試行)》,研究制定“十二五”時期全國人口和計劃生育績效考核評估的指標體系框架。(發展規劃與信息司牽頭)
(六)加快人口信息化建設步伐。爭取完成“金人工程”立項各階段工作,指導省級開展相關配套工作。初步建立國家級全員人口數據庫,實施定期更新,建立數據質量評測體系。加強與相關部門人口信息交換和共享,提高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應用水平。加強全員人口信息管理與應用,大力促進人口計生系統信息化工作的均衡發展。探索開展人口信息與家庭發展服務雙向互動試點工作。進一步完善信息化制度建設,建立信息安全長效機制。(發展規劃與信息司牽頭,中國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切實提高統計工作水平。積極推動人口和計劃生育統計制度改革,改進相關統計指標和方法。開展人口計生統計數據質量信得過活動,推動夯實基層統計工作。對基層人口計生統計數據進行抽檢,剖析統計工作的難點。開展“城鄉人口和家庭變動狀況抽樣調查”,積極開展統計隊伍的業務培訓工作。(發展規劃與信息司負責)
三、逐步完善政策,努力提高計劃生育家庭發展水平
(八)做好逐步完善政策等相關工作。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人口發展狀況和人口計生工作基層基礎情況,加強研究論證,積極穩妥地做好各項工作。(政策法規司、發展規劃與信息司牽頭,辦公廳、宣傳教育司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進一步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體系。認真貫徹全國人口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體系建設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完善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少生快富”工程和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三項制度”,協調建立獎勵扶助和特別扶助標準動態調整長效機制。積極穩妥地組織好將手術並發癥人員納入特別扶助制度範圍的工作。推動各地落實城鎮獨生子女父母年老獎勵政策,解決國有改制企業職工、失業人員等法定獎勵政策兌現問題。關心幫助解決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的困難。加強對各項政策落實的檢查監督。 繼續做好人口計生政策與新農保、扶貧開發、社會保障、教育贊助、老齡事業等相關經濟社會政策的銜接。加大各部門協調、倡導的力度,總結推廣各地的成功經驗。做實做精生育關懷項目,啟動創建“幸福家庭”活動。(政策法規司、財務司牽頭,中國計劃生育協會、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繼續落實好支持西部地區發展的政策。協調組織實施西藏農牧區優生優育獎勵政策。認真落實對口援疆、援藏各項政策措施。推動落實支持青海等省藏區、內蒙古、廣西、甘肅、寧夏等地政策措施,增強計劃生育家庭發展能力。繼續支持貴州畢節試驗區做好少生快富扶貧工程工作。(政策法規司、財務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努力推進科技創新,紮實開展優生促進工程
(十一)加強科技創新能力建設。精心組織“十二五”國家重大科研立項申報,創造條件推進省級科研基地建設,推進國家人類遺傳資源中心建設項目,加強部委級重點實驗室建設,培育國家級重點實驗室。支持舉辦第六屆中國生殖健康技術産品博覽會。(科學技術服務司、財務司、辦公廳牽頭,國家人口計生委科學技術研究所、國家人口計生委藥具管理中心、中國生殖健康産業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擴大國家免費孕前優生項目試點工作。認真總結首批國家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項目試點工作經驗,啟動第二批試點項目。普及優生科學知識,強化培訓督導,確保科學規範組織實施,提高孕前優生人群覆蓋率。以孕前預防為重點加強出生缺陷基礎研究和關鍵技術研究,探索降低出生缺陷發生風險的有效措施。做好技術規範,切實做好出生缺陷一級預防。(科學技術服務司、財務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全面實現服務站規範化標準化。繼續推進服務站規範化標準化建設,強化宣傳教育、技術服務、藥具發放、人員培訓、信息諮詢、優生指導、隨訪服務、生殖保健等八項服務職能,開展服務質量評估。啟動“科技服務信息化工程”,加速實現科技管理服務信息化,規範服務流程,提高服務效能,為群眾提供更加快捷、優質的服務。(財務司、科學技術服務司、發展規劃與信息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繼續推進計劃生育優質服務提質提速。做好優質服務先進單位創建活動,加強分類指導,實施動態管理,推動創新發展。繼續打造優質服務示範站,組織開展“科技大練兵”活動,實施“六千人才工程”和“拔尖人才計劃”,加快技術骨幹培養速度。認真做好再生育全程服務行動總結評估。推進避孕藥具不良反應監測試點工作,加強監測數據的匯總分析。加強對《計劃生育避孕藥具政府採購目錄(2009年版)》産品使用情況督導。(科學技術服務司、人事司、國家人口計生委藥具管理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切實加強人口文化建設,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
(十五)繼續推進宣傳教育工作創新。圍繞實施“十二五”規劃和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中心任務,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突出建設人口均衡型社會的主題,堅持正面宣傳、系統策劃,做好新聞宣傳、社會倡導和對外宣傳,樹立正確的輿論導向和積極有利的社會氛圍。以新聞宣傳為突破口,調動系統內外各種宣傳資源,形成人口計生宣傳合力。加強與中央主要新聞媒體和新聞網站的溝通合作,積極策劃開展階段性重點宣傳活動。進一步加強輿情監測,及時研判、有效調控。加強培訓,提高新聞發言人和網絡通訊員的輿論引導能力。做好黨政領導幹部人口理論教育工作。(宣傳教育司牽頭,中國人口宣傳教育中心、中國人口報社、中國人口出版社、國家人口計生委人口文化發展中心、中國人口文化促進會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做好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工作。深入開展關愛女孩行動,促進婚育觀念轉變。認真落實綜合治理“五項措施”。加強部門協調和重點地區區域協作,協調相關部門,加大相關立法和依法打擊“兩非”行為的力度。總結推廣通過修訂村規民約、切實保障計生女兒戶、女童和婦女合法權益的成功經驗,在相關惠民政策中體現對女孩家庭的照顧和傾斜,推動各部門、各地制定促進社會性別平等、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的社會政策法規。將“十二五”時期降低出生人口性別比的任務分解到各省(區、市),爭取在2010年的基礎上再有所下降。(宣傳教育司牽頭,政策法規司、中國計劃生育協會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開展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設。全面做好第四階段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利用多種宣傳手段,以“提高家庭發展能力”為主題,提供優質的人口計生基本公共服務。適應群眾多樣化的公共文化需求,打造家庭人口文化系列宣傳品。繼續加強“新家庭文化屋”工程建設。全面實施新農村新家庭計劃。繼續加大對西藏及四省藏區的宣傳倡導力度和人員培訓工作。啟動有關兒童早期發展項目的試點,認真組織實施青少年健康人格工程。(宣傳教育司、人事司牽頭,中國人口宣傳教育中心、中國人口報社、中國人口出版社、培訓交流中心、國家人口計生委人口文化發展中心、中國計劃生育協會、中國人口文化促進會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健全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全國“一盤棋”機制,探索人口遷移分佈管理有效途徑
(十八)推動實現全國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一盤棋”。進一步加強省內基礎工作,完善區域協作機制,堅持強基礎、補短板、破難點,推動實現全國“一盤棋”目標。進一步加強省內基礎工作,完善政策法規,推進部門綜合治理。切實提升網絡化協作水平,實現各省(區、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系統與國家流動人口子系統的對接,力爭省際間協查信息反饋率達到80%以上。完善區域協作制度,建立健全層級監管體系,落實雙向服務管理責任,力爭各項服務管理績效指標達到85%以上。加強對邊疆、少數民族和流動人口集中地區的工作指導和能力建設,舉辦新疆、藏區和基層幹部培訓班。(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司牽頭,發展規劃與信息司、人事司、中國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推進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體制創新和計劃生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繼續深化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試點工作,發揮試點城市體制創新的示範帶動作用。推動現居住地把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基本公共服務納入本地民生建設內容。開展《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執行情況專項檢查,推進流動人口服務維權。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協會建設,增強流動人口自我服務和管理能力,開展“愛在流動”大型公益行動。(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司、財務司、駐委紀檢組監察局、中國計劃生育協會、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加強人口流動遷移政策和人口分佈管理創新實踐探索。深化人口遷移分佈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研究,構建引導人口有序遷移、合理分佈的政策框架和指標體系,在不同類型主體功能區建立人口分佈管理創新示範區,探索城鎮化進程中人口分佈管理創新的有效途徑。召開流動人口社會融合國際研討會。(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司、國際合作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全面提升全員流動人口統計監測水平。建立全員流動人口季報制度,調整優化流動人口統計報表,不斷提升流動人口統計工作水平。完善流動人口生存發展狀況動態監測網絡,啟動邊境、少數民族和生態脆弱地區人口分佈的動態監測試點,加強人口遷移分佈決策支撐平臺建設。穩步推進婚育證明電子化改革。(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司、發展規劃與信息司、中國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推進依法行政和基層群眾自治工作,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十二)繼續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體系。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國發[2010]33號),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啟動《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改前期研究論證工作,抓緊做好《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的修訂完善,開展禁止“兩非”行為行政立法有關研究論證工作。指導各地做好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修改工作。根據2010年有關規章、規範性文件清理結果,繼續做好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修改工作。(政策法規司負責)
(二十三)全面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研究制定《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基層依法行政工作規範和指南》,規範行政執法,完善層級監督,研究制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制度。加大對重大案件的督辦力度。鞏固基層文明執法專項活動的成果,開展專項檢查,著力解決群眾反映突出的亂收費亂罰款等問題,開展基層依法行政示範單位創建活動,推動建立依法行政長效機制。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明確人口計生部門各內設機構行政執法的職責和任務。探索改進執法方式,加強依法行政工作信息化建設。做好“六五”普法宣傳工作,制定國家人口計生委“六五”普法規劃。(政策法規司、駐委紀檢組監察局、發展規劃與信息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四)大力推進人口和計劃生育基層群眾自治及誠信計生工作。紮實開展人口計生基層群眾自治“萬村(居)示範”活動,宣傳推廣示範村居的典型經驗,開展第二批示範村(居)的評選工作。以指導修訂村規民約為抓手,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基層群眾自治工作。指導各地因地制宜,全面推進誠信計生工作。組織開展部分省市“誠信計生”的檢查評估工作。充分發揮計劃生育協會、人口福利基金會等群眾團體和社會組織的優勢,進一步完善群眾工作機制。(政策法規司、辦公廳、人事司、中國計劃生育協會、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五)認真做好信訪工作。總結推廣全國人口計生信訪工作長效機制建設的好做法、好經驗。進一步加大信訪案件督查、督辦力度,重點治理重信重訪和纏訪、鬧訪問題。舉辦各省(區、市)人口計生委信訪幹部培訓班。進一步完善12356“陽光計生”服務熱線工作。(辦公廳、政策法規司、駐委紀檢組監察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服務體系建設,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公共財政投入保障機制
(二十六)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服務體系建設和財政投入保障機制建設。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部署實施“十二五”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按照“財政為主,穩定增長,分類保障,分級負擔,城鄉統籌”的原則,進一步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投入保障機制。(財務司牽頭)
(二十七)進一步加強財務資産管理與審計工作。加強國有資産管理,繼續深入推進治理“小金庫”長效機制建設。修訂完善財務制度,科學編制項目預算,嚴格執行預算,落實精細化管理措施,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規範內部審計工作,加強對項目預算資金的專項審計。進一步開展業務培訓,提高財務人員的業務技能和理財水平。(財務司負責)
九、大力推進“強基提質”工程,加強隊伍職業化建設
(二十八)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人口計生委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意見(2010—2020年)》(國人口黨組[2010]69號),進一步完善選人用人機制,制定規範的操作程序。繼續認真抓好直屬機關各單位領導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設和作風建設。加強青年幹部的培養和交流,繼續配合中央組織部做好選派幹部到西部和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西藏、國家信訪局挂職鍛鍊工作,有計劃地選派幹部到有關省(區、市)挂職鍛鍊。繼續推進公務員職業發展體系和業績記錄工作,健全促進科學發展的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評價機制。做好中國人口文化促進會換屆工作。(人事司牽頭,機關黨委、駐委紀檢組監察局、中國人口文化促進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九)加大幹部培訓教育力度。制定出臺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印發〈2010-2020年幹部教育培訓改革綱要〉的通知》(中辦發〔2010〕18號)的實施意見。加強軟硬體設施建設,積極推動利用網絡平臺開展遠程教育,繼續大規模舉辦人口計生系統各類重點培訓班,提高培訓能力和培訓水平,實行培訓班計劃審批管理。加強人口計生領軍人才培養,紮實做好人口計生工作人員的初任培訓、任職培訓、專業培訓、更新知識培訓,加強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大力推進在職學歷教育。認真做好司局級領導幹部自主選學試點工作。(人事司牽頭,國家人口計生委培訓交流中心、國家人口計生委南京人口國際培訓中心、中國生殖健康家庭保健培訓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隊伍職業化建設。組織修改培訓教材,繼續舉行生殖健康諮詢師全國統考。建立一批職業化培訓教育基地,加強人口社工人才隊伍建設。認真組織好中華人口獎、全國人口計生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的評選表彰工作。(人事司牽頭,國家人口計生委培訓交流中心、國家人口計生委南京人口國際培訓中心、中國生殖健康家庭保健培訓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一)進一步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公共服務網絡體系建設。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建設服務型政府,大力實施“強基提質”工程,繼續推進縣鄉人口和計劃生育服務機構管理機制改革。實施人口計生服務機構績效工資改革,強化八項職能,提高服務水平。推動建立人口與家庭公共服務示範中心,開展“強基提質”工程學術研討和調查研究等活動。(人事司、科學技術服務司、辦公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積極參與人口與發展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不斷提升負責任人口大國的良好形象
(三十二)增強在人口與發展相關領域的國際影響力。認真做好出席國際會議等多邊和雙邊活動,做好重要外賓的訪華接待,積極參與國際人口領域重點和熱點問題的對話和討論。籌備並組織好中國—東盟人口與發展論壇、中印人口戰略對話等國際研討會議。深入推動人口領域南南、南北南合作,繼續辦好人口領域援外培訓班。積極推動中國生殖健康産品進入國際市場。圍繞“十二五”規劃和政策完善,做好對外宣傳工作,加強國外人口動態研究和國際輿情跟蹤。(國際合作司牽頭)
(三十三)發揮國際合作項目的示範作用。組織實施中國/聯合國人口基金第七週期項目和中日技術合作新一輪家庭保健項目。執行好其他國際合作項目活動。發揮國際合作項目在促進人口和計劃生育綜合改革、推動國內工作中的前瞻性、探索性和示範性作用。高質量做好國外培訓工作。(國際合作司牽頭,委機關各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全面加強反腐倡廉工作
(三十四)大力開展“五型機關”建設。落實創建活動安排,將“創先爭優”與業務工作和其他黨建任務有機結合,組織開展主題實踐活動。組織直屬機關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學習新修訂的《中國共産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積極推進黨務公開,建立健全黨內情況通報制度。組織紀念建黨90週年和國家人口計生委成立30週年系列活動,評選表彰一批先進基層黨組織和優秀共産黨員。(機關黨委、人事司、駐委紀檢組監察局、辦公廳、國家人口計生委機關服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五)全面推進人口計生系統作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及時傳達貫徹十七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精神和國務院第四次廉政工作會議精神,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政準則》。深入開展政治紀律教育和黨風廉政教育,切實加強對領導幹部的教育和監督。全面推行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及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認真落實基層黨務公開。嚴格落實厲行節約的各項要求,深入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加強巡視工作,做好調研和檢查,重點開展對直屬單位的巡視。加強作風建設,深化“陽光計生行動”,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強化監督檢查,針對實際做好專項治理工作,堅決查處違紀違法案件。(駐委紀檢組監察局、機關黨委、人事司、辦公廳、巡視組按職責分工負責)
國家人口計生委辦公廳
2011年2月1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