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全國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對前一段全國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了總結回顧,對下一步工作任務進行了部署。會議指出,前一階段,各部門積極履行監管職責,在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械犯罪行為、加大對違法廣告查處力度、調整和優化醫藥産業結構、加強藥品安全監管、推動基本藥物制度建設等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自2009年7月開始,衛生部、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工商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中醫藥局等六部局聯合開展了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深入推進為期兩年的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是國務院把藥品安全作為重要民生工程,進一步解決影響藥品安全的深層次問題,全面提升藥品安全水平的重要工作部署和具體舉措。
衛生部部長、全國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總召集人陳竺在會上作了重要講話,他指出,當前,藥品安全狀況穩中向好,但形勢依然嚴峻,影響藥品安全深層次問題還沒有完全解決。“十二五”期間甚至更長一段時期,人民群眾快速增長的藥品安全需求與相對滯後的藥品安全保障水平之間的矛盾,仍將是我們面臨的主要矛盾。各級地方政府、各有關監管部門一定要保持清醒的認識,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全力做好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陳竺強調,為期兩年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將於2011年7月結束。各級地方政府、各有關監管部門一定要加強領導,全力打好此次藥品安全專項整治最後戰役,努力通過專項整治使我國藥品安全形勢進一步趨於好轉。同時,要認真總結開展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先進做法和成功經驗,積極探索制定一套高效的預防、監管、獎罰並重的長效機制,明確制度保障下的各項藥品安全工作任務和責任。今年下半年,六部局將組成聯合檢查評估組,對各地開展藥品安全專項整治情況進行全面檢查評估。
陳竺指出,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關於開展藥品安全責任體系評價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構建了藥品安全責任體系的基本框架,要做好已經確定的湖北、湖南、黑龍江、浙江、江蘇、江西、重慶、寧波等8個省(市)藥品安全責任體系試點建設,並鼓勵有條件的地區自行開展試點,全面探索落實地方政府、部門和企業責任的工作機制。在建立健全藥品安全長效機制中,也要重視建立健全監管信息溝通機制、監管執法聯動機制,實現監管資源、信息的整合和共享。完善法規制度建設,推進藥品生産經營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建立信用監管制度和失信懲戒制度,依法對信用活動行為進行監管和失信懲戒。
陳竺同時指出,通過兩年左右的深入整治,要進一步落實“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藥品安全責任體系,完善藥品生産經營規範和質量標準,強化藥品市場準入管理和安全監管,優化醫藥産業結構,使藥品質量安全控制水平顯著提高,企業安全責任意識和誠信意識顯著增強,藥品生産經營秩序顯著好轉,重大藥品質量安全事故明顯減少,人民群眾的藥品消費信心明顯增強。
會議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局長、全國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召集人邵明立主持。會上,六部局有關負責人分別通報了本系統、本部門開展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並就下一步工作做了部署和安排。
在主會場,衛生部、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工商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中醫藥局分管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負責同志、相關司局負責人及聯絡員等參會。全國31個省(區、市)人民政府分別設立分會場。省(區、市)人民政府分管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同志,省(區、市)人民政府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及辦公室成員,衛生等相關六個部門的負責人參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