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發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田婆婆洗灸堂使用的“小兒沐浴散”、“濕疹膏”開展專項監督檢查。
2011年3月15日,中央電視臺“3.15”晚會報道了田婆婆洗灸堂使用“小兒沐浴散”、“濕疹膏”致人體嚴重傷害的事件。近日,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根據成都市公安局和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西昌市田婆婆洗灸堂店使用的“小兒沐浴散”、“濕疹膏”産品的調查結果,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依法認定上述産品按照假藥論處,並已由司法機關介入調查。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各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立即組織人員對轄區內的田婆婆洗灸堂銷售的上述産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有違反《藥品管理法》情形的要依法查處。本案如涉及其他省(區、市),及時向相關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行協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