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音像製品管理條例》和《音像製品出版管理規定》,新聞出版總署近日下發通知,開展2011年全國音像出版單位年度核驗工作。
通知要求,2011年全國音像出版單位年檢工作,進一步實施“三個一批”戰略,把年檢工作與做大做強一批音像出版單位和提高音像出版單位競爭力結合起來,與音像出版單位總量、結構和佈局調整結合起來,與音像出版單位的退出機制結合起來。此次審核登記重點檢查以下三方面情況:開展音像出版業務的基本條件和能力,履行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情況,出版經營情況。
參加2011年全國音像出版單位年檢審核登記的為全國各音像出版單位(含獨立音像出版單位和擁有音像出版權的出版單位),審核材料包括2011年音像出版單位審核登記表,音像出版業務開展情況總結報告,2009年、2010年音像製品出版情況登記表,《音像製品出版許可證》(副本)複印件,工商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此次審核登記分為准予登記、暫緩登記和登出登記3種情況。申請登記的音像出版單位,應當將上述材料經主辦、主管單位審核同意後,于4月10日前報所在地省級新聞出版局或解放軍總政宣傳部新聞出版局。並於4月30日前完成審核登記工作。各省級新聞出版局或解放軍總政宣傳部新聞出版局,須于5月15日前將年度核驗意見及有關登記材料報新聞出版總署備案。對提出登出登記意見的,按照登出登記程序另行向新聞出版總署單獨行文上報。《音像製品出版許可證》由新聞出版總署統一印製,由各省級新聞出版局或解放軍總政宣傳部新聞出版局持同意核驗的正式批准文件向新聞出版總署領取並負責具體發放,許可證有效期為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