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期道路客運事故多發的態勢,近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交通運輸部、公安部三部局聯合印發《關於集中開展道路客運隱患整治專項行動的通知》,要求各級交通運輸、公安、安全監管部門自20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部署開展道路客運隱患整治專項行動。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運輸、公安、安全監管部門要聯合對所有公路客運、公交客運、旅遊客運等客運企業開展一次安全大檢查。集中審查駕駛人的駕駛資格、從業資格;查詢駕駛人的違法和事故信息,依法處罰違法行為;對所屬車輛進行隱患排查;對客運車輛行徑道路情況進行排查;利用衛星定位監控平臺,加強動態監管。對在檢查中發現的不具備安全運營條件、安全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客運企業,依法責令停業整頓,整頓仍不達標的,堅決取銷相應經營資質。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三關一監督”工作職責,嚴查不進站經營、無證經營等擾亂客運市場秩序的行為。各地公安部門要依託省際交通安全服務站,並在市際、縣際主要道路增加臨時執勤點,對7座以上客運車輛逢車必查,認真檢查客運車輛配備的所有駕駛人駕駛資格、駕駛時間、交通違法信息及車輛乘載人數、審驗情況、安全設施配備情況和輪胎磨損狀態,嚴查客運車輛超員、超速行駛、疲勞駕駛、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違法超車等交通違法行為。各地安全監管部門要對今年以來運輸企業發生較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責任倒查、追究情況開展一次清查,對事故暴露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一次檢查,未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責令停業整頓,整頓合格後,方可繼續從事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