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就農機購置補貼答記者問
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強農惠農政策的重要內容,也是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建設現代農業,提高農業綜合生産能力,擴大農村需求,拉動農機工業發展,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重大舉措。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以來,制度不斷完善,操作基本規範,成效十分顯著,真正使農民得實惠、企業得發展、政府得民心。為詳細了解2011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有關情況,近日記者專題採訪了農業部、財政部有關負責人。
問:近年來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取得哪些成效?
答: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業機械化發展,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規模連年大幅增加,極大地調動了農民購機用機的積極性。2004-2010年共安排中央財政補貼資金354.7億元,帶動地方和農民投入約1187億元,補貼購置各類農機具1108萬台套,受益農戶達到925萬戶,取得了提升産業、助民增收、利農利工的一舉多得的好效果。
一是提高了農業裝備水平,改善了農機裝備結構。2010年,全國農機總動力達9.2億千瓦,比政策實施前的2003年增長52.3%。大馬力、多功能、高性能及薄弱環節農業機械增長迅速,農機裝備結構不斷優化。2010年,大中型拖拉機保有量達到384萬台,是2003年的3.95倍,年均增長21.7%;水稻插秧機、玉米收穫機分別達到33萬台、13萬台,分別是2003年的5.55倍、31.7倍,年均增長分別達到27.7%和63.8%。
二是提升了農機作業水平,加快了農業科技進步。“十一五”期間,全國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年均增幅超過3個百分點,而2003年以前只有0.5個百分點左右,2010年已達到52%,這標誌著我國農業生産方式由人畜力作業為主向機械化作業為主的歷史性跨越。綜合機械化水平7年的增幅相當於政策實施前30年的增幅。小麥基本實現了生産全過程機械化。重點作物薄弱環節機械化取得重大突破,水稻機械種植水平從2005年的7.1%提高到今年的20%以上,水稻機收水平從33.5%提高到60%以上,玉米機收水平從4%提高到25%。農機農藝進一步融合,精量播種、化肥深施、高産栽培、保護性耕作等先進農業生産技術得以大面積推廣。
三是轉變了農業生産方式,促進了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農機補貼推動下,農業機械得以廣泛應用,促進了農業生産規模化、標準化、集約化和産業化,提高了土地産出率、勞動生産率和資源利用率,實現農業節本增産。機械化收穫小麥可減少損失3%左右,僅此一項全國年減少小麥遺灑損失50億斤以上。採用大型機械進行深松整地,增産幅度達到10%-15%;水稻機插秧能使畝增産100斤以上。
四是拉動了農村需求,促進了農機工業和服務業發展。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實施直接拉動了農村消費需求,帶動了農機工業及相關産業的快速發展。“十一五”期間,全國規模以上農機工業企業産值年均增長超過20%,産銷率達98%以上,農機市場産銷兩旺。農機銷售、作業、維修市場不斷發展壯大,農機服務組織蓬勃發展,2010年全國農機專業合作社總數預計超過2萬個,農機作業服務總收入達3700億元。
問:2011年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總體要求有哪些?
答:今年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總體要求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轉變農機化發展方式為主線,以調整優化農機裝備結構佈局、提升農機化作業水平為主要任務,加快推進主要農作物關鍵環節機械化,積極發展畜牧業、漁業、設施農業、林果業及農産品初加工機械化。在實施中應突出七個注重:一要注重因地制宜,合理確定補貼範圍,促進農機裝備總量增加和結構調整佈局優化;二要注重突出重點,向優勢農産品主産區、關鍵薄弱環節、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傾斜,提高農機化發展的質量和水平;三要注重統籌兼顧,協調推進丘陵山區、血防疫區及草原牧區農機化發展;四要注重扶優扶強,大力推廣先進適用、技術成熟、安全可靠、節能環保、服務到位的機具,推動農機工業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五要注重陽光操作,加強監管,進一步推進補貼政策執行過程公平公開,監管措施紮實有效;六要注重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切實保障農民選擇購買農機的自主權;七要注重發揮補貼政策的引導作用,調動農民購買和使用農機的積極性,促進農機化快速健康發展,為促進農業穩定增産、農民持續增收和農村繁榮穩定作出貢獻。
問:2011年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有哪些完善和強化措施?
答:為進一步推進農機購置補貼工作創新,堵塞各種可能的漏洞,簡化程序,提高效率,2011年著力從以下五個方面完善強化措施:一是保障農民自主選擇權。為確保農民購機的自主選擇權,改補貼協議為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或直接用申請表替代補貼協議。補貼指標確認書由縣級農機化管理部門辦理,經與同級財政部門聯合確認後,交申請購機農民。同時,提倡農機生産企業採取直銷的方式直接配送農機産品,減少購機環節,實現供需對接。二是公平公開確定補貼對象。強調在申請補貼人數超過計劃指標時,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各地要採取公開搖號等農民群眾易於接受的方式確定補貼對象並公示,防止出現內部操作、優親厚友現象。三是省級財政應安排必要工作經費。為確保農機購置補貼政策順利實施,省級財政部門要安排必要的管理工作經費,對開展政策宣傳、公示、建立信息檔案等方面的支出給予保證。嚴禁擠佔挪用中央財政補貼資金用於工作經費。四是開展創新試點。鼓勵各地在保證資金安全、讓農民得實惠、給企業創造公平競爭環境的前提下,下放資金結算級次,強化地方責任;選擇少數農業生産急需的農機品目在省域內滿足所有農民申購需求,推進農機裝備結構調整和佈局優化,使更多農民受益。五是強化監管。要求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加強政策宣傳,加強部門間協作和監督,加強對實施情況的檢查,對違規違紀行為嚴肅處理處罰。
問:2011年農機購置補貼規模是多少?補貼資金如何分配?
答:2011年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總規模為175億元,比上年增加20億元,實施範圍繼續覆蓋全國所有農牧業縣(場)。為支持春耕備耕,財政部已于去年將2011年中央財政第一批農機購置補貼資金110億元指標提前通知各省級財政部門。
為合理分配補貼資金,財政部、農業部綜合考慮耕地面積、主要農作物産量、農作物播種面積、鄉村人口數、農業機械化發展重點等因素,結合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開展情況,科學確定各省(區、市、兵團、農墾)資金規模。各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也採用因素法或公式法,科學合理地確定本轄區內項目實施縣(場)投入規模。補貼資金重點向糧棉油作物種植大縣、畜牧水産養殖大縣、全國農機化示範區縣、保護性耕作示範縣、全國100個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防治創建縣和1000個專業化防治示範縣、血吸蟲病防疫區縣、汶川地震重災區縣適當傾斜。
問:2011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有哪些?補貼機具種類範圍有什麼調整?
答:補貼機具種類包括:耕整地機械、種植施肥機械、田間管理機械、收穫機械、收穫後處理機械、農産品初加工機械、排灌機械、畜牧水産養殖機械、動力機械、農田基本建設機械、設施農業設備和其他機械等12大類46個小類180個品目機具。在此基礎上,各地還可以在12大類內自行增加不超過30個品目的其他機具列入中央資金補貼範圍。
今年補貼機具種類主要有兩個方面調整:一是對補貼範圍內的180個品目機具進行適當微調。根據中央1號文件關於“擴大抗旱節水設備補貼範圍”要求,適應各地抗旱保春耕農業生産需要,將水井鑽機、風力揚水機、抗旱機泵等抗旱節水機械納入補貼範圍,同時將近年來農民申購數量較少的藥浴機、花生烘乾機、理麻機從全國統一補貼範圍中剔除,補貼機具品目總數保持穩定不變。二是根據各地特色農業發展需要,將地方自選增加的機具品目數量由20個增加到30個。
問:補貼機具如何確定?補貼標準是多少?
答:農業部根據全國農業發展需要和國家産業政策確定全國補貼機具種類範圍;各省(區、市、兵團、農墾)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確定具體的補貼機具品目。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將本省(區、市、兵團、農墾)確定的補貼機具品目範圍內,所有已列入國家支持推廣目錄且承諾在本省域銷售的産品和已列入本省級支持推廣目錄的産品,全部納入補貼目錄,按程序向社會發佈並報農業部備案。
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實行定額補貼,即同一種類、同一檔次農業機械在省域內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定額補貼按不超過本省域市場平均價格30%測算,單機補貼限額不超過5萬元。汶川地震重災區縣、重點血防疫區補貼比例可提高到50%。通用類農機産品補貼額由農業部統一確定,非通用類農機産品補貼額由各省(區、市、兵團、農墾)自行確定,不允許對省內外企業生産的同類産品實行差別對待。
100馬力以上大型拖拉機、高性能青飼料收穫機、大型免耕播種機、擠奶機械、大型聯合收割機、水稻大型浸種催芽程控設備、烘乾機單機補貼限額可提高到12萬元;大型棉花採摘機、甘蔗收穫機、200馬力以上拖拉機單機補貼額可提高到20萬元。
問:補貼對象和補貼機具經銷商如何確定?
答:補貼對象為納入實施範圍並符合補貼條件的農牧漁民、農場(林場)職工、直接從事農機作業的農業生産經營組織。在申請補貼人數超過計劃指標時,要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採取公開搖號等農民易於接受的方式確定補貼對象。對於已經報廢老舊農機並取得拆解回收證明的農民,可優先補貼。
補貼機具經銷商必須經工商部門註冊登記,取得經銷農機産品的營業執照,具備一定的人員、場地和技術服務能力等條件。經銷商名單由農機生産企業自主提出,報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統一公佈,供農民自主選擇。農機化主管部門和生産企業應加強對補貼機具經銷商的監督管理。
補貼對象可以在省域內自主選機購機,允許跨縣選擇經銷商購機。
問:在加強農機購置補貼監管方面有哪些舉措?
答:農機購置補貼是國家強農惠農政策的重要內容,為確保政策實施效果,我們在設計農機補貼管理制度之初就著力防止套取補貼資金、防止倒賣機具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發生,在執行中不斷建立完善機制、嚴格規範操作、強化監督檢查、嚴查違規行為。重點採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明確監管職責。各部門各司其職確保政策落實到位。財政部、農業部密切配合,認真做好補貼工作的組織實施工作,特別是注重發揮基層部門的監管職責。有關部門要加強農機工業行業指導,鼓勵農機企業開發農業生産需要、農民歡迎的産品,督促企業做好售後服務。省級財政、農機部門要及時與企業結算補貼款,減輕企業資金週轉壓力。地方各級政府要按照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加強領導,組織好政策實施工作,協調解決出現的問題。
二是嚴格執行制度。堅持公開、公正、農民直接受益的原則,規範管理,陽光操作。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和農機購置補貼管理制度。在補貼資金分配、結算,補貼對象、補貼産品和經銷商確定等方面,嚴格遵守規定,強化部門內部審核稽查和風險防控,形成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內控工作機制。
三是堅持陽光操作。重點強化政策宣傳和信息公開。部、省、市縣都要將補貼政策的內容、程序、要求等,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以及挂圖、明白紙、公告欄等形式,及時全部公開,讓廣大農民了解政策,讓社會各界知曉農機購置補貼方法和要求,提高政策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啟用全國農機購置補貼管理系統軟體,公開信息,陽光操作。
四是加強督導檢查。著重加強政策宣傳、補貼對象確定、受益公示、補貼産品和經銷商確定等關鍵環節監管。農機、財政、紀檢監察等部門聯合製定補貼政策監督檢查方案,不定期開展專項檢查和重點抽查。例如,2010年農業部派出20個督導組對全國補貼政策實施情況進行重點督導,對6000戶購機農民進行了電話抽查。公佈補貼投訴電話,認真核查處理群眾舉報。省級財政部門按照不低於補貼資金額度的30%的比例、縣級財政部門按照不低於購機戶10%的比例對補貼執行情況進行自查核查,財政部將委託仲介機構進行重點抽查。
五是嚴查違規行為。對檢查發現的倒賣補貼指標、套取補貼資金、亂收費等問題,嚴厲查處,決不姑息。對發生問題的縣,將查實的情況通報全國農機、財政系統,並抄送省級紀檢監察部門,建議對相關責任人按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參與違法違規操作的經銷商,將永久取消經營補貼農機産品的資格。對參與違法違規操作的生産企業要及時取消補貼資格。同時,我們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農民加強對農機購置補貼實施過程的全面監督。
問:如何發揮補貼政策宏觀調控作用?
答:一是合理確定補貼種類範圍,優化農機裝備結構。根據現代農業和農機化發展需要,合理確定補貼範圍,明確年度補貼重點,優化農機裝備結構,提升農機化發展質量和水平。二是利用因素法科學分配補貼資金,促進主産區、優勢産區農機化發展。考慮因素主要包括:耕地面積、主要農作物産量、農作物播種面積、鄉村人口數、農業機械化發展重點及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開展情況等。三是注重扶優扶強,促進農機産品技術進步。大力推廣先進適用、技術成熟、安全可靠、節能環保、服務到位的機具,補貼的産品必須是經試驗鑒定合格並列入國家或省級支持推廣目錄的産品。四是鼓勵更新報廢老舊機具,促進農機節能降耗。優先補貼已經報廢老舊農機並取得拆解回收證明的農民。
問:對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有些什麼具體紀律要求?
答:為不折不扣地落實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真正把補貼實惠全部落實到農民,農業部、財政部多次強調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要規範管理,陽光操作,嚴格紀律,具體有以下四個方面紀律要求:
一是嚴格執行國務院提出的“三個嚴禁”要求。即嚴禁採取不合理政策保護本地區落後生産能力,嚴禁強行向購機農民推薦産品,嚴禁借國家擴大農機具購置補貼之際亂漲價。
二是切實做到“八個不得”規定。即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不得指定經銷商;不得違反規定程序確定補貼對象;不得將國家和省級推廣目錄外的産品納入補貼目錄;不得保護落後強行向農民推薦補貼産品;不得向農民和企業以任何形式收受任何額外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辦理農民購機補貼手續和補貼資金結算手續;不得委託經銷商代辦代簽補貼協議或機具核實手續;不得以購機補貼名義召開機具展示會、展銷會、訂貨會。
三是堅決禁止農機購置補貼收費行為。即嚴禁向農民收費、嚴禁向農機生産企業收費、嚴禁向補貼産品經銷商收費、嚴禁以工作經費不足為由向企業和農民收費。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絕不能做違法違紀的事,並管好所屬農機事業單位,決不能違規收費,增加農民和企業負擔。
四是認真落實《財政部關於切實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監管工作的通知》(財農[2011]17號)和《農業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嚴格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紀律要求加強政策執行情況監督檢查的通知》(農辦機[2011]3號)要求,各級財政、農機化主管部門要積極履行職責,落實工作責任,充分發揮財政部門特別是基層財政部門的監管作用,保證農機購置補貼政策順利實施。
問:請您介紹一下農機購置補貼計算機網絡管理系統的功能作用?
答:為提高農機購置補貼管理工作的網絡化、信息化水平,在部分省份試點的基礎上,農業部于2009年組織開發了全國農業機械購置補貼計算機管理軟體系統,2010年起在全國推廣應用。系統運行1年多來,實現了申請購機、簽訂協議、審核供貨、資金結算、數據統計、信息查詢等工作的電子化、快捷化,在提高工作效率、強化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執行監管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歸納起來,該系統主要有四大功能:一是規範程序,公開透明。實現網上申請、審核、結算過程的規範化,防止違規違紀行為發生,確保補貼執行過程公開透明。二是方便查詢,強化監督。實現購機補貼檔案的電子信息管理,及時方便查詢農民申請、協議簽訂、審核審批、機具購置、結算進度等信息,便於抽查監督。三是統計匯總,掌握進度。實現補貼數據自動即時統計匯總,隨時了解補貼進度和總體實施情況,加強工作的針對性、指導性;同時加快補貼資金結算,減輕企業資金墊支壓力。四是信息宣傳,服務農民。提供補貼産品、銷售商名錄、農民購機需求等信息,方便農民購機和企業供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