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生産直接關係國家安全和國計民生。2010年,我國糧食産量實現半個世紀以來首次連續七年增産。這一喜人成績離不開國家一系列強農惠農政策的支持,其背後更體現了國家財政的有力支撐。
“十二五”開局之際,梳理盤點國家糧食增産財政保障機制在促進糧食增産中發揮的作用,對於未來更好地完善這一機制,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這一首要目標更好發力具有重要意義。為此,記者採訪了財政部有關負責人。
加大財政投入 夯實糧食增産“資金保障”
糧食增産離不開財政資金支持。2004年以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中央財政充分發揮公共財政職能,著力構建糧食增産財政保障機制。
該負責人介紹説,這一機制主要內容包括:著力加大扶持糧食生産發展投入,不斷增強糧食生産資金保障力度;著力建立健全利益保護機制,充分調動農民和地方政府兩個積極性;著力支持改善農田基本條件、農業科技和服務水平,不斷提高糧食綜合生産能力。
他指出,糧食增産財政保障機制是一個完整的政策體系,既有對種糧抓糧主體的獎勵補貼,又有對提高糧食綜合生産能力的支持;既有建設“良田”的投入,又有支持“良種、良法”的支出;既有對糧食生産的穩定支持政策,又有保障糧食生産所需的臨時性應急措施。中央財政積極構建糧食增産財政保障機制,既符合黨中央、國務院穩定發展糧食生産的戰略部署,也符合公共財政建設的政策取向,為促進糧食連續增産、保障我國糧食安全發揮了積極作用。
加大財政投入力度是糧食增産財政保障機制的首要內容。近年來,中央財政不斷優化財政支出結構,著力加大扶持糧食生産投入力度,不斷增強糧食生産資金保障力度,努力建立健全財政支農支出穩定增長機制。
統計數據顯示,2004年至2010年,中央財政支持“三農”投入從2626.2億元增加到8579.7億元,年均增長21.8%,其中與糧食生産相關的投入從1029億元增加到4575億元。
此外,2010年,中央財政安排用於調動農民和地方政府積極性的獎勵和補貼資金達到2843億元,用於糧食綜合生産能力建設的投入達1732億元,分別佔扶持糧食生産發展投入的62.1%和37.9%。
健全利益保護機制 調動農民和地方政府“兩個積極性”
保障糧食增産,除了加大財政投入,還需要充分調動農民群眾種糧、地方政府抓糧的積極性。該負責人説,在這方面,中央財政著力建立健全對農民的利益保護機制和對糧食主産區的利益補償機制,形成了顯著的政策導向。
這一政策導向一方面體現在以促進糧食生産和防範風險為核心,建立了對農民的利益保障機制。
中央財政自2002年以來先後出臺了良種補貼、農機購置補貼、糧食直補、農資綜合補貼等四項補貼政策,不斷加大直接補貼力度,提高種糧農民生産積極性。2004年至2010年,“四項補貼”資金從145.22億元增加到1225.9億元,累計撥付資金達4594.28億元。
與此同時,中央財政大力支持落實糧食收儲政策和實施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幫助農民防範化解種糧風險。2004年至2010年,中央財政累計安排最低收購價政策和臨時收儲政策支出678億元,支持政策性糧食收購,有效緩解了農民“賣糧難”、“儲糧難”的問題,消除了農民種糧的市場風險。同時,中央財政從2007年開始實施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2007年至2010年,中央財政累計撥付種植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136億元,為我國農業生産提供了逾8000億元的風險保障。
另一方面,為調動地方政府抓糧積極性,中央財政還以緩解地方財政困難為重點,建立了對糧食主産區的利益補償機制。2005年以來,中央財政先後出臺了産糧大縣獎勵、産油大縣獎勵、超級産糧大省獎勵政策,對糧食主産區予以獎勵,並不斷增加獎勵資金規模,六年累計安排獎勵資金810億元。從今年起,中央財政全部取消了主産區糧食風險基金地方配套,每年減輕主産區地方政府財政負擔98億元。
此外,2006年我國全面取消了農業稅,從根本上扭轉了農民長期負擔過重的局面,同時通過轉移支付保障了地方政府特別是産糧地區政府的既得財力。2000年至2010年,中央財政累計安排農村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資金5741.29億元。
破解糧食增産“軟硬約束” 支持提高糧食綜合生産能力
在調動農民和地方政府積極性的同時,中央財政還通過支持改善農田基本條件、提高農業科技和服務水平、增強農業抗災能力等,著力緩解耕地、水資源、技術等要素的約束和自然災害的影響,不斷增強糧食綜合生産能力,提高了糧食單産水平。
該負責人介紹説,一方面中央財政大力支持高標準農田建設,緩解糧食增産“硬約束”。2004年至2010年,累計安排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1015.6億元,重點支持整體推進農村土地整治示範和農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安排農業綜合開發資金891.28億元,重點用於中低産田改造和高標準農田示範工程建設,累計改造中低産田、建設高標準農田1.87億畝,新增和改善農田灌溉面積1.71億畝,新增和改善除澇面積0.59億畝,顯著提高了糧食綜合生産能力。此外,還分別安排2005億元和571.3億元用於支持大中型水利工程和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
另一方面,中央財政大力支持農業科技進步,緩解糧食增産“軟約束”。“十一五”時期,累計安排農業科技經費263.52億元,重點支持農業領域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社會公益研究、重大共性關鍵技術研發等,為糧食不斷增産提供了科技支撐。同時加大資金投入,實施種子工程項目,支持農業科技轉化推廣和服務體系建設。
此外,2004年至2010年,中央財政還通過中央基建投資安排資金143.7億元,推進大型商品糧基地建設,實施優質糧食産業工程和新增千億斤糧食規劃,充分挖掘糧食主産區增産潛力。並安排農業生産救災、病蟲害防治、防汛抗旱和應急度汛等防災減災資金219.87億元,著力減輕農業災害對糧食生産的影響,支持災後及時恢復糧食生産。
該負責人表示,“十二五”時期,我國糧食生産仍面臨著資源約束、市場波動、氣候變化等方面的嚴峻挑戰,中央財政將進一步健全糧食增産財政保障機制,在調動農民和地方政府積極性、完善糧食市場調控機制的同時,大力支持高標準農田建設和農業科技進步,促進農業和糧食生産方式的根本轉變,推動糧食綜合生産能力建設不斷邁上新的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