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工作動態>> 部門信息
 
尹力調研江西省景德鎮市醫患糾紛預防與調處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4月01日   來源:衛生部網站

    2011年3月26日,中央綜治委委員、衛生部副部長尹力同志赴江西省景德鎮市調研醫患糾紛預防與調處工作,對景德鎮市的工作給予了高度評價。

    景德鎮市委、市政府于2010年11月出臺並開始實施《醫患糾紛預防與調處暫行辦法》,進一步完善了預防與調處醫患糾紛的工作體制及機制。

    一是建立部門分工協作的組織機構。成立了由市黨政分管領導擔任組長,市維穩、公安、衛生、司法、財政、宣傳,特別是信訪、紀檢、法院、民政等多個部門參加的預防和調處醫患糾紛領導小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積極參與,各負其責,互相配合,如維穩部門、公安機關負責成立安全保衛小組,遇有重大醫患糾紛及“醫鬧”事件時,及時出警,依法、果斷採取措施維護現場秩序,保障醫務人員人身安全;法院負責派出法官開展巡迴調解,提供法律幫助;信訪部門負責引導訴求人通過正常渠道解決醫患糾紛,調處因醫患糾紛引發的群體性上訪事件;宣傳部門負責把握宣傳口徑和引導新聞輿論。

    二是設立第三方調處機構。在原有醫患糾紛解決途徑的基礎上,探索搭建了新的醫患糾紛調處平臺,由市和各縣(市、區)設立第三方調處機構,即醫患糾紛預防和調處中心(站)。醫調中心(站)作為各級預防和調處醫患糾紛領導小組辦公室,由財政給予經費保障,免費進行調解,既獨立於醫患雙方,又獨立於衛生行政部門。醫調中心(站)配有流動法庭和專職工作人員,設立醫學和法學專家庫。調處醫患糾紛遵循合法、公正、及時、便民的原則,做到事實清楚、定性準確、責任明確、處理恰當。接到醫患任何一方申請或上級安排後,立即抽調醫學專家、法學專家和人民調解員等,組成3人以上的調處小組,負責現場處置,全面掌握事態變化,及時向上級彙報;調處醫患糾紛,防止醫患矛盾激化,宣傳法律、法規、規章和醫學知識。

    三是明確調處醫患糾紛的程序要求。一旦醫療機構發生醫患糾紛,及時啟動協商機制。對於一般醫患糾紛,所在地派出所派人參加;對於重大醫患糾紛,醫調中心(站)及時介入進行調處。凡1萬元以上的賠償訴求,必須經醫調中心(站)調解;凡10萬元以上的賠償訴求,在調解前必須經醫療事故鑒定。如發生重大醫患糾紛及“醫鬧”事件,由市和縣(市、區)醫調中心(站)統一指揮,各相關部門和單位密切配合,採取有力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對無理取鬧、實施違法行為的,依法處理。

    四是著力預防和減少醫患糾紛及衝突事件。醫療機構定期召開醫療差錯(事故)情況分析會,加強醫療質量管理。二級以上醫院設立警務室、醫患糾紛溝通協商辦公室和視頻監控室,公安機關配備包片責任民警。醫療機構與保險公司簽訂醫療責任保險協議,保險公司派人參與醫患糾紛調查與調處工作,經醫調中心(站)調解達成協定的,由保險公司支付賠償金。引導患方依法表達訴求,提供法律服務,同時嚴禁拉橫幅、設靈堂、停屍鬧事,以及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圍攻、毆打醫務人員,破壞醫療機構財物等擾亂正常醫療秩序的違法行為。

    五是加大考評和責任追究力度。各級綜治委將預防與調處醫患糾紛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考評內容。如醫療機構違反規定,賠償金額超過1萬元的,對其主要領導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醫療機構實行降級處理,對各項評先一票否決。

    市醫調中心自2010年10月運行以來,共受理各類醫患糾紛31起,已成功調處26起。醫院內沒有再發生因醫患糾紛引發的重大衝突事件,初步實現了醫患糾紛的訴求依法有序表達,調解及時公正高效,有效維護了正常醫療秩序和社會和諧穩定。 

 
 
 相關鏈結
· 對話衛生部蘇旭:少量輻射不會危及健康 無需防護
· 衛生部副部長陳嘯宏會見世界銀行專家彼得·伯曼
· 衛生部關於上海梨膏糖食品廠生産經營問題的復函
· 衛生部關於加強學校傳染病防控監督檢查工作通知
· 衛生部印發食品相關産品新品種行政許可管理規定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