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國家電監會和國家能源局在廣州聯合召開南方電網區域節能發電調度經濟補償辦法制定工作會議,全面啟動和佈置了南方電網區域節能發電調度經濟補償辦法的制定工作。這是自去年底南方區域全面啟動節能調度工作以來,對節能發電調度工作開展的一次重大的促進。
節能發電調度以全網發電機組能耗最低、污染排放最少為主要目標,是我國現行發電調度方式和制度的重大改革。建立切合實際、行之有效的節能發電調度經濟補償機制和辦法,是促進節能發電調度的重要經濟措施,對於節能發電調度的順利實施和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據了解,南方區域節能發電調度工作走在全國前列,貴州、廣東兩省率先進入試點運行,2010年底節能發電調度在南方五省(區)全面啟動。在節能發電調度經濟補償方面,廣東省初步確定在“兩個細則”框架下通過輔助服務補償模式進行補償,還對兩部式電價模式進行了研究,貴州省則按照補償標準模式進行補償。
會議聽取了南方電監局和南方電網公司關於南方區域開展節能發電調度及經濟補償的情況彙報,充分聽取了南方五省(區)各有關部門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明確了節能發電調度經濟補償的依據及補償的範圍、原則、資金來源和方式等。
南方區域節能發電調度經濟補償的範圍為:各試點省對列入節能發電調度年度發電組合基礎方案但排序靠後處於備用狀態而少發電量的發電機組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對於因發電機組自身原因減發不發的,不予賠償。在補償資金來源方面,會議認為,應由因節能發電調度而電量增發的機組籌集,用以對電量減發機組進行合理補償。在經濟補償方式上,會議還提供了五種思路,即兩部制電價補償、電價附加補償、發電權交易補償、低限標準補償、輔助服務補償。各省(區)可根據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在五種方式中進行選擇。
鋻於目前南方電網區域內各省(區)情況差異較大,已經試點和未試點的省(區)並存的情況,會議明確了南方電網區域節能發電調度經濟補償的工作思路和原則,即根據國家要求,加快推進補償工作,促進節能發電調度的開展,促進節能環保、可再生能源多發電;工作中要因地制宜,不求統一的模式;注意平穩過渡,利益不作大的調整;堅持合理補償和有限補償的原則;總體設計、分步實施,不求一步到位;各地工作不求齊頭並進,堅持成熟一個推行一個。
會議還對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要求,請各省(區)儘快明確制定節能發電調度經濟補償辦法的牽頭單位,成立節能發電調度經濟補償辦法制定工作小組,明確工作任務、目標、重點和職責分工等,並明確了時間進度,各地在2011年二季度內研究制定本省(區)的方案,上報國家電監會、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會議還要求,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配合,有關電力企業要提供數據、信息及必要的財力支持。
國家電監會價財部、國家能源局電力司有關負責人出席會議,南方電網公司、南方五省(區)政府各有關部門及電網公司有關負責人參加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