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
冶金企業煤氣安全管理專項檢查情況的通報
安監總廳管四〔2011〕7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
各地區、各冶金企業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開展冶金企業煤氣安全管理專項檢查的通知》(安監總管四〔2010〕63號)的要求,認真組織開展了煤氣安全管理專項檢查工作。在企業自查的基礎上,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進行了專項檢查和重點抽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對19個省(區、市)進行了調研督導,召開15個座談會予以推動,對63家企業進行了重點抽查。開展專項檢查的8個月期間,全國共發生冶金煤氣中毒較大以上事故2起、死亡7人,比開展專項檢查前8個月減少了5起、40人,分別下降71.4%和85.1%,促進了冶金行業安全生産形勢的穩定好轉,冶金企業安全生産基礎管理水平得到了一定提升。現將專項檢查工作情況通報如下:
一、2010年專項檢查工作情況
(一)認真部署,核實數據。各級安全監管部門高度重視,及時轉發文件,召開專門會議進行部署和業務培訓,積極推進專項檢查工作。除寧夏、海南、西藏、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沒有專項檢查任務及2個未提供完整數據的省份以外,全國26個省(區、市),共有750家冶金企業納入了本次專項檢查,共有高爐1056座、轉爐689座、焦爐354、各類煤氣櫃462個,從業人員172.52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1.43萬人,2009年産鐵53841.2萬噸、産鋼54858.3萬噸。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上海、浙江、安徽、江西、山東、河南、甘肅、青海等省(市)報送了全部專項檢查材料。
(二)重點抽查,全面覆蓋。各級安全監管部門按照安監總管四〔2010〕63號文件要求,逐項開展檢查,專項檢查基本覆蓋了涉及煤氣的冶金企業。山西省對全省159家冶金企業進行了檢查,其中:省安全監管局檢查企業1家,重點抽查86家,抽查率為54.4%;市級安全監管局檢查企業1家,重點抽查98家,抽查率為62.4%。雲南省對全省56家冶金企業進行了檢查,其中:省安全監管局檢查企業2家,重點抽查18家,抽查率為32.1%;市級安全監管局檢查企業10家,重點抽查30家,抽查率為53.6%。河北省對全省55家冶金企業進行了檢查,其中省、市兩級安全監管局重點抽查率分別達到了55%和56%。
(三)督促整改,狠抓落實。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在企業自查的基礎上,聘請專家進行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進行督促整改。天津市安全監管局聘請10名專家組成5個專業組,對全市8家冶金企業逐一進行檢查,對查出的280項隱患逐一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並跟蹤復查了165項隱患整改情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安全監管局列支15萬元專項經費,組織專家對全區20家冶金企業進行檢查、評估和認定,並進行通報。遼寧省安全監管局與本省各市安全監管局組成4個聯合檢查組,對各市工作的落實情況和26家冶金企業進行了交叉互檢。黑龍江、江蘇、安徽、福建、湖北、湖南、甘肅等省也聘請專家進行檢查,查出大量隱患,並跟蹤整改。
(四)建章立制,創新服務。冶金企業按照煤氣安全管理重點內容和檢查表要求,認真開展自查、整改,以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為抓手,積極完善班前會制度、交接班制度、掛牌制度、受限空間作業制度,以及新改擴建項目施工管理制度和檢修作業中的動火票、操作票、確認票等基本作業制度。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認真開展檢查、重點抽查工作,並積極創新工作模式,為企業提供服務。山西省聘請專家對冶金企業進行“會診”,督促指導企業將涉及本企業和外委外包企業安全生産管理的事項納入本企業的安全管理體系,規範施工和檢修安全管理協議,明確各方的工作職責以及雙方的安全責任和義務。河北省邢臺市、武安市對外來施工隊伍的資質審查、作業現場安全管理提出了具體要求,並制定了施工與檢修安全管理制度參考樣本,指導企業完善施工與檢修安全管理制度;唐山市、邯鄲市聘請專家成立技術幫扶組,與企業簽訂技術服務協議,對企業進行重點幫扶。
(五)加大投入,完善監控。按照專項檢查要求,冶金企業投入整治資金,補充完善了安全設備設施,新購置了監測監控設施及救護防護器材,建立了煤氣監測監控聯網系統,安全生産條件得到了較大改善。河北省冶金企業在安全設備設施購置上投入資金約2.5億元,其中邯鄲市累計投入資金1億元,配備煤氣報警儀1萬餘臺件,配備空氣呼吸器、蘇生器、氧氣包等應急救援器材1017台件;遼寧省冶金企業新增煤氣檢測、報警等防護設備1295台(套),投入資金803萬餘元。
(六)綜合指導,全面推進。北京、貴州、甘肅、新疆等省(區、市)把所有使用煤氣的冶金企業納入專項檢查範圍,全面進行檢查。山東省組織專家依據《冶金企業煤氣安全管理重點內容》以及檢查實際情況,編制了冶金煤氣安全“十不準”、“十必須”、“六不幹”等通俗易懂的安全口號,便於企業員工理解和記憶。山西省政府辦公廳出臺了加強全省冶金有色行業安全生産工作若干規定,從加強煤氣區域作業安全管理、加強鋼水、鐵水等熔融金屬吊運作業安全管理等十個方面,提出了十條易懂、易記的規定。雲南省實行了黑名單制度,對專項檢查中發現的重大隱患和不符合産業政策要求的冶金企業一律列入黑名單,由媒體向社會公佈。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專項檢查工作開展不平衡。部分地區對開展冶金企業煤氣安全專項檢查工作重視不夠,沒有按照安監總管四〔2010〕63號文件要求認真開展專項檢查工作,對轄區的冶金企業底數不清、狀況不明,沒有按照要求報送全部專項檢查材料。
(二)監管力量配備不足。大部分省(區、市)沒有專門的機構負責冶金等工貿行業的監管工作,市、縣兩級監管力量更為薄弱,投入專項檢查精力不足,加之缺乏相關的監管業務知識,使得專項檢查工作效果不佳。
(三)企業規章制度不健全。一些企業沒有按照安監總管四〔2010〕63號文件規定的內容,建立健全規章制度,缺少危險作業的審批和確認等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有的制度論證不充分,危險因素辯識不全,措施不具體,且制度執行不到位、動態落實較差。在施工和檢修交叉作業管理協議書中,內容不規範,沒有真正落實冶金企業安全生産統一、協調、管理的職責。隱患排查工作開展不到位,沒有記錄或整改計劃及整改確認。
(四)企業人員裝備配備不到位。一些企業未配備煤氣防護站或人員配備不足,配備的人員缺乏專業培訓,未按規定配齊便攜式一氧化碳報警儀、空氣呼吸器、蘇生器等裝備,在使用管理維護方面存在差距。
(五)企業現場安全管理不可靠。一些企業未按照規定在主控室、值班室、煤氣櫃周邊規定位置、管道水封等煤氣區域安裝一氧化碳固定報警器並實施有效監控;煤氣管道沒有氮氣置換和吹掃設施;末端放散管沒有達到規定高度;有效煤氣隔斷設施不可靠;煤氣管道缺少介質標誌、流向標誌和限位標誌;無防靜電設施,避雷裝置不符合標準等。
(六)企業煤氣安全培訓不到位。大部分企業缺乏煤氣管理安全管理專業和操作人員,且教育培訓力度不夠,培訓經費和時間沒保障,培訓質量不高、效果不佳,甚至存在未經相應的教育培訓就上崗或轉崗作業的現象,缺乏基本的安全操作技能和應急處理能力。全員煤氣基本知識培訓不足。
(七)企業應急預案演練不重視。雖然企業制定了煤氣作業事故應急預案,但有的與企業實際情況不符,不能根據企業情況的變化而及時修訂,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不強,特別是缺乏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往往造成盲目施救,擴大事故災難。
三、繼續深化冶金企業煤氣安全管理專項檢查
(一)狠抓落實,繼續深化煤氣安全管理專項檢查。要把2010年專項檢查工作中發現的問題作為今年安全監管工作的重點,各級安全監管部門配備專門人員,按照安監總管四〔2010〕63號文件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印發進一步加強冶金企業煤氣安全技術管理有關規定的通知》(安監總管四〔2010〕125號)的要求,繼續深化冶金企業煤氣安全管理專項檢查工作,指導和督促冶金企業整改存在的問題。凡2010年沒有檢查到的企業,今年要全部檢查到位;對去年檢查出的問題,要復查整改落實情況,監督企業整改到位。請有關省級安全監管局將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重點抽查組《檢查情況反饋》中指出問題的整改情況,于2011年6月30日前報送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管四司。請未報齊全部專項檢查材料的地區于2011年10月底前報送,其他地區請報送今年檢查的有關材料。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將適時組織重點抽查。
(二)舉一反三,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産主體責任。要把冶金企業煤氣安全管理專項檢查工作的方法,轉化為冶金企業安全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常抓不懈。要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冶金企業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的實施意見》(安監總管四〔2010〕208號)要求,制定企業具體的貫徹措施,全方位加強安全生産工作,特別是在高溫鐵水、鋼水吊裝、運輸、交叉作業、有限空間作業及其他高風險作業等方面,實施嚴格的審批確認監控制度,落實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
(三)加強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和水平。要按照《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0號)的要求,加快對企業涉及煤氣的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工作,未經培訓考核合格的不得上崗。同時,要加強企業全員培訓,掌握冶金煤氣的基本知識,做到會自救、不盲目施救。
(四)創新方法,大力推進冶金企業安全標準化建設。督促冶金企業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深化“安全生産年”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11〕11號)要求,突出重點、分類指導,確定階段目標,制訂工作方案,按照焦化、燒結球團、煉鐵、煉鋼、軋鋼、冶金煤氣、鐵合金和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基本規範的評定標準,採取有效措施,創新達標途徑,分階段分步驟組織實施,全面推進冶金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建設,提高冶金企業的本質安全水平。
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