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指導和規範礦産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專項資金申報工作,財政部辦公廳、國土資源部辦公廳近日聯合發佈了《2011年礦産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專項資金申報指南的通知》,確定了2011年專項資金支持的重點。
《通知》明確,2011年“以獎代補”獎勵資金重點支持油氣、有色金屬、三稀(稀有、稀土、稀散)等礦産;運用新技術、採用新工藝、礦産資源“三率”指標明顯高於規定標準,礦産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取得顯著成效的礦山企業。示範工程資金支持重點是:支持具有規模效應、示範效果顯著、可大幅提高資源利用水平、綠色安全環保的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使用,著力提升資源效益、加快轉變礦業發展方式。示範工程應符合礦産資源規劃確定的重點及方向。
礦産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專項是財政部、國土資源部整合專項收入投入礦業領域的重大項目之一,包括“以獎代補”和示範工程。“以獎代補”是指通過考核礦山企業礦産資源開採回採率、選礦回收率、綜合利用率,對節約與綜合利用礦産資源取得顯著成效的礦山企業給予資金獎勵;示範工程主要用於以礦山企業為主體的礦産資源領域循環經濟發展,推進油頁巖、煤矸石、難選冶黑色金屬、共伴生有色金屬等資源的綜合開發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