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國“小金庫”治理工作培訓佈置會在北京召開。會議圍繞貫徹落實中央紀委第六次全會、國務院第四次廉政工作會議精神和近期賀國強同志關於“小金庫”治理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精神,全面部署了2011年的“小金庫”治理工作,並就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建設進行培訓。
會議明確,今年將繼續按照徹底清理“小金庫”的工作要求,分級負責,分口把關,全面深入推進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國有企業的“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著力解決工作不重視、走過場以及工作不平衡等問題,堅決掃除專項治理工作死角,並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設的要求,把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建設作為今年的根本任務積極推進。
會議指出,今年“小金庫”治理工作,要抓住三個關鍵環節。一是深入開展復查。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要求,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確保復查面達到100%。復查過程中,要重點關注應納入而未納入“小金庫”專項治理範圍,以及組織過自查自糾,但不重視、走過場的單位,要特別關注2009年以來自查自糾“零申報”的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二是突出督導抽查。督導檢查發現問題的,不僅要嚴肅追究責任,而且要內部通報或公開曝光。今年的督導抽查工作與以往重點檢查工作要求不完全相同,不強調一定比例、一定範圍的檢查,而是強調為督導工作服務、強調促進作用。抽查工作要堅持與督導工作相結合、與舉報件核查相結合、與其它專項治理和日常監督相結合。三是實施評價驗收。今年將對各地區各部門治理工作情況、取得的成效等進行全面評價驗收,通過評價驗收,切實促進各單位高度重視治理工作,取得實際效果。
會議強調,2011年將繼續堅持重獎舉報有功人員和單位,自查從寬、被查從嚴,以及嚴懲頂風違紀行為的政策規定。各級治理機構要高度重視處理處罰,採取有效措施,克服重處理事輕處理人的傾向,放大震懾效應。實行重大問題報告制,全面復查及重點抽查發現的重大違規違紀問題或問題線索,要及時上報。加強舉報核查工作,原則上有舉報必核查,核查後必報告。要選擇部分重大案件,以適當的形式對外公佈,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震懾和警示作用,回應社會關切,讓廣大人民群眾看到實實在在的治理成果。對重大問題隱瞞不報、壓案不查、對抗檢查、銷毀證據的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重點加大對違規人員的責任追究力度,在堅持自查從輕從寬等政策規定的同時,對頂風違紀、以及督導抽查中發現的“小金庫”問題要從重從嚴處理,堅決追究責任人員的責任。要加強整改落實工作,明確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對“小金庫”問題的整改落實負全責;明確整改落實任務、責任、措施和時限,並加強督促,確保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