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配合開展
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的通知
國土資廳發〔2011〕2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
近日,國務院安委會發出《關於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的通知》(安委明電〔2011〕7號),部署從今年4月中旬至7月上旬,在全國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為確保專項行動順利開展並取得實效,有效防範、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促進安全生産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為迎接中國共産黨成立90週年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産環境,現就配合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把握專項行動總體要求,全力配合開展專項行動
地方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認真學習中央領導同志近期關於加強安全生産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和全國安全生産電視電話會議精神,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深化“安全生産年”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11〕11號)和《國務院安委會關於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的通知》(安委明電〔2011〕7號)精神,緊緊把握專項行動的總體要求,按照同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和職能分工,健全聯合執法機制,積極配合安全監管等部門,強化執法措施,以煤礦、非煤礦山為重點範圍,以具有共性的嚴重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和具有行業(領域)特點的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為重點內容,嚴厲打擊無證勘查開採和整合礦山非法違法生産建設等違法行為,切實解決影響和制約礦山安全生産的突出問題,堅決遏制和有效防範重特大礦山生産安全事故發生,促進礦山安全生産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採取有力措施,嚴肅查處礦産資源違法違規行為
地方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礦産資源法律法規,進一步健全礦産資源勘查開採監督管理和執法監察長效機制,借助衛星遙感等技術手段,採取有力措施,以煤礦、非煤礦山為重點,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切實加強礦産資源開發管理。要嚴肅查處無證勘查開採等違法違規行為,維護正常的礦産資源開發秩序。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土資源部等十二部門《關於進一步推進礦産資源開發整合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09〕141號)精神,加快整合後續工作進度,從源頭上解決礦山開發佈局不合理的狀況,促進礦山安全生産條件的改善和提升。加強對參與整合礦山的監督檢查,嚴防參與整合礦山企業突擊生産,嚴防整合主體礦山未取得全部證照前組織生産。對借整合名義實施開發建設或非法生産的礦山企業,要會同相關職能部門,通過聯合執法予以嚴厲打擊。
三、集中力量,開展勘查、採礦許可證清理
地方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以此次專項行動為契機,對本行政區域內所有礦業權進行逐一排查,對已過期或已辦理採礦登記的探礦權,要及時按規定登出勘查許可證;對礦山已關閉或已過期的採礦權,及時按規定登出採礦許可證。要切實加強礦業權登記數據庫管理,安排專人負責,對已登出、吊銷的探礦權、採礦權,及時從礦業權登記數據庫中移除,對數據項不全的,予以補齊,確保登記系統的實時性和準確性。各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于6月20日前將本行政區域內過期礦業權清理情況報部。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