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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監管總局解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實施辦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5月18日   來源:安全監管總局網站

強化責任 形成合力 狠抓落實
——中央紀委駐總局紀檢組負責同志就《總局黨組貫徹執行
〈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實施辦法》答記者問

    《中共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黨組貫徹執行〈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實施辦法》已印發。最近,中央紀委駐總局紀檢組負責同志就《實施辦法》的有關情況,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近日,總局黨組印發了《實施辦法》,請介紹一下出臺這個辦法的背景情況和過程。

    答:去年11月,黨中央、國務院修訂頒布了《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這是黨的制度建設特別是黨風廉政法規制度建設的又一重大成果,是從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上進一步實現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經常化的具體體現,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總局黨組對貫徹落實《規定》高度重視,總局黨組書記、局長駱琳要求結合實際搞好貫徹落實。為認真貫徹執行《規定》,進一步推動安全監管監察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深入開展,總局黨組組織有關部門結合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中央紀委六次全會精神,就如何落實好《規定》進行了認真研究,由駐總局紀檢組監察局和總局人事司組成起草小組,進行了《實施辦法》的起草工作。起草過程中,圍繞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認真分析總局及全系統的具體情況,在以前經驗做法的基礎上,廣泛聽取了意見,提交全國安全監管監察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徵求與會代表的意見和建議,送請總局黨組成員、國家煤礦安監局領導班子成員和總局反腐倡廉暨懲防體系領導小組成員提出修改意見。起草小組根據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認真進行了吸納修改。2011年4月15日,經總局第16次黨組會議審議通過了《實施辦法》。

    問:請介紹一下《實施辦法》的主要內容。

    答:《實施辦法》包括四個部分,第一部分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指導思想、工作原則和組織領導。在指導思想方面,提出了“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理念,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方針,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求實創新、統籌兼顧,紮實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保證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決策部署在安全監管監察系統的貫徹落實”;在工作原則方面,在堅持《規定》提出的原則同時,提出了“堅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統籌協調、常抓不懈的原則”;在組織領導方面,提出了四個緊密結合,即“堅持與安全監管監察中心工作緊密結合,與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工作緊密結合,與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日常管理監督緊密結合,與加強幹部隊伍特別是領導班子建設緊密結合”。第二部分為責任範圍和內容,分別從總局黨組的責任,總局黨組書記、局長的責任,總局黨組其他成員和國家煤礦安監局領導班子成員的責任,各司局領導班子的責任,各司局領導班子正職、副職的責任,各直屬單位領導班子的責任,各直屬單位領導班子正職、副職的責任以及紀檢監察部門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責任等多個責任層面,明確了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具體責任和內容。比如,對總局黨組書記、局長明確了5項具體責任,對總局黨組其他成員和國家煤礦安監局領導班子成員明確了4項具體責任。將各個方面的責任規定量化到每一個具體領導崗位,形成責任體系和總局黨組規定,在總局這是第一次。第三部分為考核和監督檢查,主要從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完善考核、健全機制等幾個方面,保證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到實處。明確提出“每年7、8月份,對上半年的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年底進行一次全面考核”,提出了“建立完善檢查考核結果運用制度”。第四部分為責任追究和獎懲。“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不力,以致職責範圍內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風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響的;對上級組織交辦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範圍內的事項不傳達貫徹、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實,甚至拒不辦理的;對嚴重違法違紀問題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的”等6種情形,要給予相應的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紀處分。“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好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對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不力、完成任務不好、群眾反映較大的單位給予批評”,提出了“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檢查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總體評價和領導幹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問:請問《實施辦法》有哪些比較鮮明的特點?

    答:《實施辦法》在起草過程中,主要堅持了三條原則。一是深入貫徹中央精神。《實施辦法》對《規定》中明確的指導思想、工作原則、組織領導等認真貫徹,把“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紮實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保證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決策和部署的貫徹落實”,“堅持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誰主管、誰負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等要求貫穿到《實施辦法》中。二是緊密結合總局實際。堅持從安全監管監察系統具體情況出發,使《實施辦法》既體現中央精神,又與安全監管監察系統實際相適應,比如將解決安全生産領域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等內容明確列入職責之中。在細化每個領導崗位的責任時,堅持既不漏項,又要結合每個崗位的實際,以便更好地落實。三是突出反腐倡廉工作重點。將規範和制約權力、加大制度建設和改革創新的力度、加強反腐倡廉教育等反腐倡廉重點工作都納入了責任制,將有力地推動懲防腐敗體系建設。

    具體體現了三方面特點。一是注重細化具體化。《規定》的要求能量化的進行量化,不能量化的儘量做到具體化,比如我們具體提出了黨組(委)專題研究反腐倡廉工作的頻度,明確規定:總局黨組每半年至少召開1次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的黨組會議、省級煤監機構和其他直屬單位黨組(黨委)書記每個季度至少主持召開1次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的會議。二是注重將有效的工作上升為制度固定下來。比如將“每年7月份第二周組織開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周”固化為制度,努力實踐“以周保月、以月促年、逐年深化”的反腐倡廉教育長效機制。三是注重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實施辦法》中提出的具體責任,都是針對每個不同崗位實際提出的,對機關司局、直屬事業單位、省級煤監機構都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問:請談談總局黨組對學習貫徹《實施辦法》有什麼要求?

    答:全系統各級黨組織要高度重視《實施辦法》的貫徹實施工作,結合實際抓好落實。第一,要充分認識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貫徹落實《實施辦法》作為一項重要任務,認真抓實抓好。總局將印發《實施辦法》手冊,每位領導幹部要人手一冊。要深入開展宣傳教育,領會每一項內容和要求,增強貫徹落實《實施辦法》的自覺性。第二,要作為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認真研究落實的具體措施。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核心是“責任”,主體是各級黨組織,關鍵在“一把手”。各部門各單位要深入分析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認真研究加以解決。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學習,明確責任,研究制定貫徹落實的具體辦法和有針對性、可操作性的具體措施,把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要求落實到業務工作的各個方面,使黨風廉政建設與業務工作緊密結合,相互融合、相互促進。第三,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對《實施辦法》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糾正並嚴肅處理違反《實施辦法》的行為,嚴格實施責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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