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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監會發出通知要求切實維護電力安全和有序用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5月19日   來源:電監會網站

    針對今年我國電力供需總體偏緊,有的地區存在電力缺口的情況,近日,電監會發出《關於加強電力監管切實維護電力安全和有序用電的通知》(電監辦〔2011〕172號),要求各派出電力監管機構和有關電力企業加強電力供需預測預警、電力安全管理和電力應急管理、電力調度等工作,充分發揮電力交易和電力需求側管理等機製作用,保證電力系統迎峰度夏和安全穩定運行,維護電力市場秩序,最大限度滿足社會用電需求。

    通知要求:

    加強電力供需預測預警。各省電網企業應認真做好電力負荷預測工作,根據電力供需形勢和國家有關政策,認真組織編制本省(區、市)有序用電方案,報本級人民政府同意後組織實施。各有關電力企業應按照電監會有關規定要求,及時、準確、完整地報送電力供需及電煤供應相關信息。

    加強電力安全管理和電力應急管理。各電力企業要加強運行管理,做好發電和輸變電設施的檢修和運行維護工作,強化狀態監測、巡視檢查,及時消除故障隱患,努力提高電力設備的完好水平。電網企業加強並細化電網安全分析,落實各項電網穩定運行措施,確保電力系統穩定運行,防範大面積停電事故的發生。 火電企業要密切關注電煤變化趨勢,做好電煤和燃氣儲運工作;水電企業要做好水情預測預警和防汛防洪工作,保障發電出力。各電力企業要針對電力供需形勢和季節氣候特點,認真落實有關規定,完善電力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補充應急物資儲備,做好各項電力應急準備工作,應對電力突發事件。

    加強電力調度工作。電力調度機構應當科學、合理安排電網運行方式,按照電力監管機構有關規定進行報告,並及時通報有關發電企業。如需對電網運行方式進行重大調整,或存在重大電力系統安全風險情況,電力調度機構應當及時作出風險評估,協調消除隱患並向政府有關部門和電力監管機構報告。電力調度機構應當按照電力監管機構有關規定及時、完整、準確發佈電力調度信息,並抓緊健全完善電力調度信息披露系統。電力調度機構要密切跟蹤電煤供應形勢和水庫水情預報,及時掌握天氣預警預報等相關情況,做好負荷平衡,保證電力可靠有序供應;嚴格按規定保留系統備用容量,保證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電力調度機構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國家電監會要求,進一步加強優化調度工作,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電力系統發電、輸電、配電設施的利用效率,充分發揮跨區、跨省電力支援能力,實現電力資源優化配置,最大限度滿足社會用電需求。

    充分發揮電力交易和電力需求側管理等機製作用。各省級及以上電網企業應根據電力電量平衡情況,提出跨省跨區電力交易需求,經有關電力監管機構審核後組織交易,並及時將交易結果和實施情況報電力監管機構備案。各電網企業應按照《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有關要求,認真開展並引導用戶實施電力需求側管理,為其他各方開展相關工作提供便利條件。因電網發生故障或者電力供需緊張等原因需要停電、限電的,電網企業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批准的有序用電方案或者事故應急處置方案執行。

    加強電力監管,切實履行監管職責。電力監管機構應定期發佈監測預警信息,出現預警狀態時,增加發佈頻度,並及時報各地政府和國家電監會。電力監管機構要加強安全監管,按照國家電監會深化安全年活動各項要求,督促電力企業全面落實安全主體責任,確保年度安全生産目標的實現。電力監管機構要因地、因網制宜,加強電力調度監管,按照相關規定,認真聽取電網運行方式彙報,分析掌握轄區電力系統運行情況,大力完善電力調度信息披露制度,進一步促進廠網協調,及時解決存在問題。電力監管機構要結合今年供電檢查工作,對供電企業實施有序用電的情況進行監管。電力監管機構應加強對跨省跨區交易需求、交易結果及實施情況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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