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公告
2011年第29號
根據國家國債發行的有關規定,財政部決定發行2011年記賬式附息(十二期)國債(以下簡稱本期國債),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期國債通過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和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以下簡稱各交易場所)面向社會各類投資者發行。
二、本期國債計劃發行300億元,實際發行面值為300億元。
三、本期國債期限50年,經招標確定的票面年利率為4.48%,2011年5月26日開始發行並計息,5月30日發行結束,6月1日起,本期國債在各交易場所以現券買賣和回購的方式上市交易。
四、本期國債為固定利率附息債,利息按半年支付,利息支付日為每年的5月26日、11月26日(節假日順延,下同),2061年5月26日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次利息。
五、本期國債在2011年5月26日至5月30日的發行期內,採取場內掛牌和場外簽訂分銷合同的方式分銷,分銷對象為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股票和基金賬戶及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債券賬戶的各類投資者。承銷機構根據市場情況自定價格分銷。
特此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