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家質檢總局對童鞋、童車、玩具等3類兒童用品質量進行了國家監督抽查,現將抽查結果予以公佈。
童鞋共抽查了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四川等6個省、直轄市80家企業生産的80種産品,涉及兒童皮鞋、皮涼鞋、旅遊鞋等産品種類。本次抽查依據國家標準《旅遊鞋》GB/T 15107-2005、《皮涼鞋》GB/T 22756-2008、《皮鞋》QB/T 1002-2005、《兒童皮鞋》QB/T 2880-2007及經備案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的要求,對童鞋産品的外觀質量/感官質量、耐磨性能、剝離強度/幫底剝離強度、底墻與幫面剝離強度、外底硬度、鞋幫帶拉出強度、襯裏和內墊耐摩擦色牢度、游離甲醛、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等9個項目進行了檢驗。抽查中有66種童鞋符合標準規定,有14種不符合標準的規定,不符合項目涉及游離甲醛、外觀質量/感官質量、耐磨性能、外底硬度、鞋幫帶拉出強度、底墻與幫面剝離強度、襯裏和內墊耐摩擦色牢度等。具體抽查結果見附件1。
童車共抽查了河北、江蘇、浙江、福建、廣東等5個省110家企業生産的110種童車産品,包括:52種兒童自行車、6種兒童三輪車、15種兒童推車、12種嬰兒學步車、25種其它玩具車輛。本次抽查依據強制性國家標準《兒童自行車安全要求》GB14746-2006、《兒童三輪車安全要求》GB14747-2006、《兒童推車安全要求》GB14748-2006、《嬰兒學步車安全要求》GB14749-2006和《國家玩具安全技術規範》GB6675-2003的要求,對童車産品的機械物理性能、燃燒性能、遷移元素、産品標識等4大類項目進行了檢驗。抽查中有88種童車産品符合標準規定,有22種産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不符合項目涉及銳利邊緣、閘把尺寸、機械強度、衝擊強度、制動裝置和動態強度等。具體抽查結果見附件2。
玩具共抽查了河北、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湖北、廣東等8個省、直轄市的212家企業生産的242種玩具産品。包括:142種塑膠玩具和100種電玩具。本次抽查依據強制性國家標準《國家玩具安全技術規範》GB6675-2003和《消費品使用説明 第5部分:玩具》GB5296.5-2006規定的要求,對塑膠玩具和電玩具的可觸及的銳利尖端、危險突出物、小零件和小球、可遷移元素(銻、砷、鋇、鎘、鉻、鉛、汞、硒)、剛性圓孔、標識標誌等6大類項目進行了檢驗。抽查中有222種玩具産品符合標準規定,有20種産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不符合項目涉及可觸及的銳利尖端、小零件和小球、危險突出物、可遷移元素(鉛、鉻)和標識標誌等。具體抽查結果見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