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在即。教育部辦公廳日前發出《關於切實做好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階段就業管理和服務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進一步做好2011屆高校畢業生離校階段各項就業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紮實做好四項工作:一是有針對性地做好就業服務。抓緊組織網絡招聘和現場招聘活動,幫助畢業生儘快落實就業崗位;對未就業畢業生進行集中培訓,幫助其了解離校後的求職渠道、服務系統和保障政策;細緻地做好畢業生就業派遣、離校服務工作,確保畢業生安全文明離校。二是進一步加強就業規範管理,切實做到“四不準”。要求各高校嚴格執行國家及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加強對用人單位信息和就業相關材料的審核,務必做到“四不準”,即不準以各種方式強迫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不準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發放與畢業生簽約挂鉤;不準以戶檔託管為由勸説畢業生簽訂虛假就業協議;不準將畢業生頂崗實習、見習證明材料作為就業證明材料。三是認真做好就業統計和報送工作。要求各地各高校建立和完善就業統計工作領導責任制和工作責任制,對各項就業統計信息進行認真匯總、仔細核查,不得虛報。四是儘快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督查。各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對高校就業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各高校要進行自查,確保就業統計數據的準確性。
《通知》特別強調,各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要加大就業工作違規查處力度,對違規者一經發現,嚴肅處理,決不姑息;情節嚴重的,給予通報批評並追究相關領導責任。教育部重申,在全國高校本科教學評估、就業先進評選等工作中對就業作假、違規者將實行“一票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