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日前在成都召開的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管理電視電話會議上獲悉,四川省將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質量管理,禁止藉口加快進度降低建設質量和標準。
按照要求,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必須履行基本建設程序,堅持先勘察、後設計、再施工的原則,嚴格落實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防止藉口加快建設進度而不履行法定建設程序、壓縮合理工期導致降低質量和標準的情況發生。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招投標管理,防止出現出借資質、圍標串標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把施工現場準入,嚴格審核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執業人員的資質資格,嚴禁違法分包和轉包。對明顯低於當地正常水平的低價中標企業,將從嚴審核。加強對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檢測,加強預拌砼質量控制,提高抽檢頻率和密度,杜絕不合格建築材料進入施工現場。
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必須進行分戶驗收,驗收不合格的,立即責令整改,確保戶戶質量過關。凡未進行分戶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工程項目,不得交付使用,不予竣工備案,不得辦理房屋産權。定期對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進行質量安全檢查,對發現的質量安全問題將督促相關單位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進行全省通報並記入企業和個人不良行為記錄。違法違規的單位和執業人員,一律從嚴從重處理,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一律頂格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