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文件
國資發綜合〔2011〕65號
國資委關於表彰“十一五”中央企業節能減排優秀企業的決定
各有關中央企業:
“十一五”期間,各中央企業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節能減排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把節能減排作為企業轉變發展方式、優化産業和産品結構、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手段,圓滿完成了國家下達的“十一五”節能減排各項目標任務,為全國實現節能減排目標作出了重要貢獻。為表彰先進,樹立典型,根據《中央企業節能減排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國資委令第23號),經研究決定,授予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等32家企業“‘十一五’節能減排優秀企業”稱號。
希望受到表彰的中央企業珍惜榮譽,戒驕戒躁,再接再厲,再創佳績。各中央企業要以先進為榜樣,開拓創新,攻堅克難,進一步提升節能減排水平,努力實現科學發展、綠色發展,為全國節能減排工作作出新的貢獻。
附件:“十一五”中央企業節能減排優秀企業名單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附件“十一五”中央企業節能減排優秀企業名單
(按分數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序)
1.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
2.中國中煤能源集團有限公司
3.國家電網公司
4.寶鋼集團有限公司
5.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
6.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
7.中國五礦集團公司
8.鞍鋼集團公司
9.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
10.中國華能集團公司
11.中國航空集團公司
12.中國鋁業公司
13.新興際華集團有限公司
14.中國中材集團有限公司
15.中國華電集團公司
16.中國化工集團公司
17.中國港中旅集團公司
18.中國國電集團公司
19.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
20.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
21.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2.中國航天科工集團公司
23.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
24.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
25.中國農業發展集團總公司
26.中國電信集團公司
27.中國北方機車車輛工業集團公司
28.中國南車集團公司
29.中國節能環保集團公司
30.中國通用技術(集團)控股有限責任公司
31.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
32.中國大唐集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