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中央紀委副書記黃樹賢就貫徹落實中紀發〔2010〕12號文件精神赴中國工商銀行進行調研。中國工商銀行行長、黨委副書記楊凱生參加情況彙報會,中央紀委幹部室副部長級室主任張立軍陪同調研。
黃樹賢充分肯定了中國工商銀行在反腐倡廉工作和紀檢監察組織建設方面取得的成績。他指出,中國工商銀行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中央紀委關於反腐倡廉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在堅持科學發展、加快轉變發展方式、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的同時,不斷加大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力度,紮實推進紀檢監察組織建設,進一步健全紀檢監察機構、配強領導班子、充實人員力量、完善工作機制,全面貫徹落實12號文件精神,反腐倡廉工作和紀檢監察組織建設成效明顯。
黃樹賢強調,貫徹落實12號文件,加強中央金融機構紀檢監察組織建設,對於深入推進金融系統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保障和促進金融業穩定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要在取得現有成績基礎上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增強政治責任感和工作緊迫感,加大工作力度,切實推動12號文件的貫徹落實。要積極探索符合金融機構實際的紀檢監察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有效整合監督資源,形成監管合力;要著力完善紀檢監察機構組織設置,切實配強班子,充實人員,強化職能;要進一步強化人員培訓,增強履職能力,著力建設高素質的紀檢監察人員隊伍,為中央金融機構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提供堅強組織保證。
黃樹賢指出,貫徹落實12號文件精神,是各中央金融機構的一項重要任務,要加強對文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針對存在的薄弱環節和實際問題,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加以解決,力爭文件規定在年底前落實到位。
中央紀委第二紀檢監察室、幹部室和中央組織部幹部五局有關負責同志參加了調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