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保健食品化粧品行政許可管理,根據《化粧品衛生監督條例》、《保健食品註冊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日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出通知,自即日起,涉及公司吸收合併或新設合併以及公司分立成立全資子公司的,其國産保健食品、國産特殊用途化粧品批准證書變更需按照新變更程序提出相關申報,並提供相關申報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