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30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關於防範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污染的緊急通知,全文如下:
工業和信息化部
關於防範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污染的緊急通知
工信部原[2011]30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行業主管部門:
近期台灣“塑化劑”(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風波越演越烈,發現的問題産品和企業數量不斷增多,為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身體健康,防範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對食品的污染,現將有關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主管部門要立即行動起來,開展對涉及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的排查工作。對轄區內的相關生産經營企業,要依職責、劃區域實施拉網式排查,重點檢查有關生産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的企業有無將該類産品向食品包裝材料企業銷售、有關食品企業有無使用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的包裝材料、食品企業有無使用台灣問題企業生産的“起雲劑”、食品添加劑企業有無採購或使用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等情況。
二、嚴格按照國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以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1)、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衛生標準(GB14880-1994)、食品容器和包裝材料用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9685-2008)、食品容器和包裝材料産品衛生等標準和衛生部公告等相關規定,加強對食品包裝材料企業産品的檢測。
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主管部門要在本地區食品行業組織開展“講誠信、保質量、樹新風”活動,督促相關食品行業組織切實負起行業自律責任,及時發現行業中存在的問題。
四、各級工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地區間的信息通報,加強與公安、農業、商務、衛生、工商、質檢、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建立協調聯動機制,強化聯合執法,發現問題及時通報。
各級工業主管部門要立即行動起來,從保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角度出發,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全力以赴,及時完成國務院食安辦部署的分工要求。有關自查自檢工作情況於2011年7月30日前上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業司、消費品工業司)。
聯 係 人: 張文明 郭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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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