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部將耕地質量等級監測試點列為2011年重點工作;6月29~30日,部耕地保護司會同部有關司局召開會議,推動耕地質量等級監測試點。
帶著耕地保護與管理相關問題,記者走訪了國土資源部耕地保護司司長嚴之堯。
僅保住18億畝耕地數量是不夠的,必須從數量管護轉向數量質量並重管護
問:為什麼要實現耕地數量質量並重保護?
答:耕地的數量保護固然重要,但沒有質量的數量是不可靠的,僅保住18億畝耕地數量是不夠的,必須從數量管護轉向數量質量並重管護,通過各種有效措施,提高耕地質量等級,確保耕地生産能力穩步提升。
為什麼要加強耕地質量保護與管理?我有三點體會:首先,加強耕地質量保護與管理是我們的法定職責。第二,這是由我國基本國情所決定的。一方面,根據全國農用地分等結果,全國耕地質量等別狀況總體偏低,優、高等地僅佔耕地總面積的33%,平均等別僅處於中等水平;旱地比例超過了一半,水田僅為26%。另一方面,我國耕地質量等別分佈上還存在經濟發達地區與優質耕地分佈區域在空間上複合的特點。這樣,建設佔用的大多是高等級耕地,而開發新補充的耕地主要分佈在各種條件相對較差的地區。第三,這也是耕地保護管理的現實要求。耕地數量和質量是不可分割的一體,因此要加強數量質量的一體化管理、建設和保護。近年來,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積極開展基本農田建設和土地整治,推進了耕地質量的建設和管護。但也要清醒地認識到,耕地質量建設和管理重視還很不夠,耕地保護“重數量、輕質量”傾向依然相當普遍,耕地質量建設和管理制度還不完善、投入不足。這些現象都亟待進一步改進。
通過強化“管控性保護”,加強“建設性保護”,探索“激勵性保護”,將耕地質量管理深入到耕地保護工作的方方面面
問:近年來,在耕地保護和建設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一方面,我們根據《土地管理法》和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地方各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在全國重點劃定的15.6億畝基本農田範圍內,有規劃、有計劃地對田、水、路、林、村進行綜合整治,建設了一大批適應現代農業發展條件的高産穩産基本農田。通過大力開展土地整治,1999~2009年間新增耕地4582萬畝,及時彌補了同期建設佔用耕地3446萬畝和災害損毀耕地800萬畝,實現了補充有餘;大力開展土地平整、農村道路建設、農田防護建設和農田水利建設,整治土地面積2億多畝,不斷提高耕地質量,農業生産條件明顯改善,農田産出率普遍提高10%~20%。
另一方面,隨著我國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入,耕地數量質量並重保護的理念已逐步深入,並轉化為耕地保護工作中具體的耕地質量建設和管理。
《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等分別提出“補充耕地數量質量實行按等級折算”、“在考核耕地保有量的基礎上,增加了基本農田保護面積、補充耕地的面積與質量兩個考核標準”。
為了順應耕地數量質量並重管理的要求,進一步將耕地質量建設和管理落到實處。今年,國土資源部將“守紅線堅持數質並重”作為2011年“雙保行動”的主題;把耕地質量等級監測試點列為2011年重點工作。通過試點,總結經驗,逐步推進,進而在國家層面建立耕地質量動態監測系統、形成相關評價標準、建立耕地質量保護與建設相關制度,最終實現對耕地質量的全面監測,將耕地質量管理深入到耕地保護工作的方方面面。
與此同時,我部在繼續實施國家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基礎上,正在研究制定《全國土地整治規劃》(2011-2015年),計劃“十二五”期間,建設高標準成規模基本農田4億畝,其中新增耕地2400萬畝,提高現有116個基本農田保護示範區質量,新建一批高標準基本農田示範區,經整治的基本農田平均提高1個等級。
耕地質量不僅僅是指耕地地力,還包括工程質量、土層厚度、土地平整程度、配套設施建設等;耕地質量管理要以加強補充耕地管理為抓手,以土地整治為平臺
問:當前,一些人對耕地質量的理解存在一定偏差,您怎麼看?同時加強耕地質量建設和管理,下一步的任務和要求是什麼?
答:我們要正確理解耕地質量的內涵:耕地質量不僅僅是指耕地地力,還包括工程質量、土層厚度、土地平整程度、配套設施建設、土壤的無毒無害性能等等;耕地質量不僅是糧食生産能力的保障,還是安全、健康、環保、生態的體現。因此,耕地質量保護需要多個部門一起分工協作。
對於這項工作,一是要在思想上確立責無旁貸的認識。徐紹史部長在今年“6·25”講話中明確提出:“當前,耕地保護工作要由數量管理向數量、質量和生態三位一體管理轉變,堅持數質並重,以建設促保護,在提高耕地的綜合生産能力上下工夫,為穩定糧食生産奠定堅實基礎。”“我們要加強耕地質量等級監測工作,實現耕地佔補數量質量雙平衡。”這一講話,為耕地質量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我們今後必須長期堅持。
二要把加強補充耕地管理作為耕地質量管理重要抓手。耕地佔補平衡是耕地保護的基本制度,是當前社會廣泛關注的熱點焦點,也是我們發揮耕地質量管理職能的重點難點工作。國土資源部始終重視補充耕地質量管理,近年來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制度。2010年底,國務院47號文明確提出要按照耕地分等定級技術規範和標準,進行土地整治新增耕地質量評定和驗收。這一要求不僅統一了新增耕地質量評定技術方法,也使土地整治新增耕地質量驗收有了量化標準,這是我們開展補充耕地質量驗收的重要依據。
三要以土地整治作為耕地質量管理基礎平臺。土地整治不僅是補充耕地的一種手段,更是提高耕地質量、提升耕地産能的有效途徑。我們要以土地整治為平臺,以補充耕地數量為基礎,以提高工程質量標準為保障,以提升産能和效益為核心,科學進行耕地質量管理。通過制定實施新一輪土地整治規劃,推進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在耕地質量建設、管理上邁出堅實的步伐,交出豐碩的成果。
運用農用地分等、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調查等先進的技術成果,實現耕地資源科學化、精確化、差別化管理
問:目前,農用地分等、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調查形成的成果已經成熟,如何充分運用這些先進的技術方法和手段,來加強耕地質量建設和管理工作?
答:我們加強耕地數量質量並重管理有兩大技術優勢:農用地分等與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調查。
農用地分等是依據作物生産力形成原理、土地適宜性理論等,在測算作物光溫(氣候)生産潛力的基礎上,分區域選取土壤、地形、土地利用等因素,對土地潛力、土地利用水平和土地經濟水平等評定出的農用地質量等別;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調查主要是查明全國主要農業經濟區生態地球化學背景,評價農作物産地和人類生存環境質量,為農業經濟規劃、結構調整和發展優質、高産、高效、生態、安全農業提供基礎數據。
要注意的事,監測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是通過先進的技術方法和手段,及時掌握耕地質量等級動態變化情況,科學評定區域耕地生産能力變化,最終對耕地實行定位、定量的監測和管護。這項工作是加強耕地質量建設與管理的重要依據,將促進耕地質量管理從定性管理向定量管理轉變邁出重要一步。
在未來,我們將根據國土資源管理改革與發展需要,整合農用地分等與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估成果,為耕地數量質量並重管理提供科學依據及支撐。
通過試點逐步推進,實現對全國耕地質量全面監測,將質量管理深入到耕地保護的方方面面
問:下一步如何充分運用耕地質量等級監測手段,搞好試點?
答:目前看來,耕地質量等級監測對提高耕地保護水平、豐富和完善耕地保護質量管理具有重要作用。
第一,它豐富和完善了耕地保護監管內容。第二,為耕地保護質量管理提供依據。有了質量等級監測成果做基礎,在土地整治、耕地佔補平衡、基本農田劃定工作中,可以依據質量等級以及産能提升潛力合理確定區域,明確方向和要求。第三,通過監測,可科學反映耕地質量管理績效。第四,為耕地綜合生産能力建設服務。通過試點,逐步建立國家—省—縣三級耕地等級變化或産能安全年度報告制度,及時發佈耕地質量變化情況,並做出區域産能安全的綜合評價。
因此,下一步我們將邊研究探索、邊實踐運用。希望通過試點總結經驗,逐步推進,進而在國家層面建立耕地質量動態監測系統、形成耕地質量評價標準、建立耕地質量保護與建設相關制度,最終實現對耕地質量的全面監測,將耕地質量管理工作深入到耕地保護工作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