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執法過程中快速檢測方法的使用,加強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的管理,確保快速檢測工作的科學、公正和有效,根據《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歷時兩年時間,經過認真研究和廣泛徵求意見,發佈了《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認定管理辦法》。
《辦法》包括總則、認定、再評價、監督管理和附則共五章。《辦法》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實際需要,確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的認定範圍,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予以認定,並將根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再評價情況,每兩年對認定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名錄進行調整。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具體承擔全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申請的形式審查和技術審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