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日前下發文件,明確交通運輸企事業單位可依據相關政策申請節能減排專項資金。
交通運輸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簡稱專項資金),是指中央財政從一般預算資金(含車輛購置稅交通專項資金)中安排用於支持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節能減排項目實施的資金。
經國務院批准,“十二五”期間,中央財政從交通專項資金中安排適當資金用於支持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節能減排。近日,財政部、交通運輸部結合交通運輸節能減排工作實際,特製定《交通運輸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簡稱《辦法》),以規範相關資金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交通運輸部制定了《交通運輸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申請指南(2011年度)》,用於推進交通運輸節能減排重點工作,指導相關企事業單位申請專項資金。
《辦法》規定,專項資金支持的對像是開展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節能減排工作的企事業單位,重點是國務院文件和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節能減排專項規劃確定的重點項目實施單位和參加“車、船、路、港”千家企業低碳交通運輸專項行動的企事業單位,側重於支持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推廣應用節能減排新機制、新技術、新工藝、新産品的開發和應用,確保完成國家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節能減排規劃安排的重點任務和重點工程。
《辦法》提出,專項資金原則上主要用於初期投資效益不明顯,但社會效益明顯、公益性較強或國家發展戰略重點支持的節能減排項目,且要保證專款專用,資金使用情況和效果接受國家有關部門和社會監督;使用原則上採取以獎代補方式,由財政部、交通運輸部根據項目性質、投資總額、實際節能減排量以及産生的社會效益等綜合測算確定補助額度。
交通運輸部委託交通運輸節能減排項目管理中心受理申請材料,受理截止時間為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