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監會主席吳定富在7月15日召開的保險業“十二五”規劃工作會議上指出,保險業“十二五”規劃是指導今後五年保險業科學發展的綱領性文件,關鍵要抓好落實。
吳定富指出,當前要以胡錦濤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精神為統領抓好規劃落實。全行業要深入學習和認真領會總書記的講話精神,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為落實保險業“十二五”規劃提供堅強的思想和理論指導。一是要始終具備憂患意識。全行業必須深刻領會胡錦濤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精神,始終保持強烈的憂患意識,以高度的責任心和使命感,緊緊抓住科學發展這個主題,鑄就保險業在“十二五”時期新的輝煌。二是要始終堅持以人為本。保險業堅持以人為本,就必須堅持把保護廣大被保險人利益放在工作的首位,在推動行業發展中顧全大局,以人民群眾最為迫切的保險需求為導向,不斷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在處理好行業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中立場鮮明,自覺維護和發展好被保險人利益;在構建保險行業文化中,不斷加強誠信建設,及時處理好人民群眾最關心、反映最為強烈的突出問題。三是要高度重視制度建設。要落實好“十二五”規劃,全行業要更加注重制度建設,在深入調研中發現問題,在聯絡實際中完善制度,努力使各項制度更加適應新時期行業發展的新特點,更加適應新環境下保險發展的新要求。
吳定富指出,要建立健全落實規劃的工作機制和制度。全行業要緊緊圍繞規劃的部署和要求,結合本地區、本企業的實際,認真謀劃工作思路。保險監管部門要創新監管實施機制,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監督,確保規劃落到實處。一是把實施規劃和貫徹國家“十二五”時期的大政方針結合起來。要緊緊圍繞黨和國家的中心工作,主動將保險業發展納入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整體部署。保監會要對規劃實施做出統一安排,對實施過程強化跟蹤分析、目標監測和科學評估,切實發揮規劃的宏觀指導作用。二是把實施規劃和各地保險市場實際結合起來。各保監局要在保監會統一領導下,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和保險市場特點,把地方保險業發展納入到本地國民經濟發展規劃之中。保險行業協會和保險學會要充分發揮好職能作用,推動各會員單位認真落實《規劃綱要》。三是把實施規劃和保險公司改革發展結合起來。各保險公司要按照《規劃綱要》確定的戰略目標和主要任務,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發展戰略規劃,使公司的發展更具戰略性、科學性和穩定性。
吳定富指出,要做好當前的保險工作,為“十二五”開好局、起好步。一是轉變發展方式的內生動力逐步增強。很多公司主動控制業務發展規模、分支機構鋪設、預計無效益的保險業務和調高年度利潤考核的指標權重,經營理念由過去追求規模向主要追求效益轉變。二是風險防範的內外部約束機制逐步發揮作用。對償付能力存在風險的公司,監管機構及時進行風險提示,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制度的硬約束不斷增強。保險公司自身主動適應資本市場變化,適度調減基金和債券投資,較好規避了金融市場風險。三是規範市場秩序的制度收到明顯實效。經過多年的重點整治,保險公司數據真實性不斷提高,保險公司理賠難等突出問題進一步好轉。
吳定富要求,下半年,保險業要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繼續堅持年初提出的“轉方式、促規範、防風險、穩增長”指導方針,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繼續調整結構的同時,注意保持業務平穩增長。保險公司要繼續調整業務結構,積極發展滿足消費者需求、體現核心優勢的保障型業務。保監會要注重發揮政策引導作用,營造價值優先的市場氛圍,推動行業堅持和深化結構調整。在上半年增速有所放緩的情況下,促進重點保險業務領域的發展,努力維護保險市場平穩運行。繼續推動農業保險、責任保險、交強險、信用保險以及養老保險等領域險種發展,繼續推進上海、廈門稅收遞延型個人養老保險試點,積極推動養老保險公司開展企業年金及養老保障委託管理等業務,研究起草“十二五”期間商業健康保險發展規劃,推動小額保險與扶貧機制相結合,擇機擴大試點區域。二是在推動行業創新發展的同時,繼續加快轉變行業發展方式。研究制定鼓勵和支持産品創新、服務創新、管理創新的制度,推動人身險費率政策改革。同時,借助市場機制的內在動力和監管政策的制度約束,不斷完善轉變行業發展方式的制度機制。深化改革,健全有利於保險業發展方式轉變的體制機制,進一步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完善政策,堅持有利於保險業發展方式轉變的正確導向。完善保險公司的科學評價體系,突出結構、質量和效益,強化標准保費、內含價值、盈利能力等指標。加強監管,強化有利於保險業發展方式轉變的制度約束。發揮資本約束對轉變發展方式的促進作用,對由於業務結構不合理、發展質量差導致償付能力不達標的公司,嚴格限制業務範圍和新鋪機構。完善分類監管政策,對有利於轉變發展方式、符合結構調整方向的業務,在産品審批、費率浮動、投資渠道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三是在繼續突出規範市場秩序重點的同時,防止市場違規行為反彈。把打擊虛假經營行為作為規範市場秩序的重點,財産保險領域,繼續以車險和農業保險為重點;人身保險領域,繼續以銀行保險為重點;保險仲介領域,繼續以保險公司仲介業務為重點。與此同時,要防止部分公司因業務經營的壓力,重新開始惡性競爭和違法違規經營。要進一步加強對總公司的監管,強化總公司對分支機構的管控責任,加強對總公司的質詢及通報,定期向總公司及總公司董事會和監事會通報公司系統內違法違規的處罰情況。要加強對機構和高管的監管,嚴把機構準入關,把分支機構批設與公司的依法和科學經營狀況挂鉤;嚴把高管準入關,嚴格執行高管準入前法規測試和談話制度,保證高管素質。要堅決清理整頓代理市場,依法將一批嚴重違法違規、經營管理混亂的代理機構清理出市場,推動保險代理市場走向規範化、專業化。四是在關注償付能力風險的同時,密切關注其他風險。繼續以防範化解償付能力不達標和資本金不足風險為重點,根據市場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事項完善償付能力監管標準,使償付能力監管標準更全面、準確地反映行業風險。對償付能力不達標的重點公司,繼續採取專項定人跟蹤,研究依法、有效的監管對策。同時,要切實防範化解公司治理不到位和內控不嚴的風險,提高董事會運作水平,健全內控制度建設,完善薪酬考核機制,持續提升保險公司治理水平。重點要強化保險集團監管,加快建立符合我國保險集團發展實際的審慎監管指標框架,推動保險集團開展壓力測試和風險評估,強化內部風險隔離機制建設,防止風險高度聚集和傳遞。要防範保險資金運用風險,一方面,要完善有關投資政策。修訂債券投資辦法,完善境外投資實施細則,支持保險資金合理配置國內債券和境外優質資産。研究出臺保險資産融資融券辦法和衍生産品管理辦法;另一方面,要嚴格規範投資行為,在摸清全行業股權和不動産投資情況的基礎上,進一步規範投資運作,切實防範操作風險和信用風險。要防範壽險退保風險,高度關注對銀保渠道依賴度高、以短期躉交産品為主、以及銷售誤導投訴多的公司;要加強日常監測和信息通報,健全應急工作機制;督促保險公司排查風險,及時妥善處理客戶投訴和退保要求。要防範重大案件風險,完善制度,提高案件稽查、處理和問責的有效性;強化信息披露和案件問責,形成公司自查和監管機構督查的合力;組織開展全行業的專項治理活動,持續保持遏制大案要案高壓態勢,防止大案要案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