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農業部獲悉,截至目前,全國共實施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104.8億元,佔中央第一批補貼資金的90.4%,補貼農機具350.2萬台(套),受益農戶263.2萬戶,拉動農民和農業生産經營組織投入238億元,進一步提升了農業物質裝備水平,帶動了農機工業發展。補貼資金重點向抗旱、“三夏”、“雙搶”急需的農機具傾斜,為春季和三夏農業生産提供了新的裝備支撐。
精心組織,全面落實監管任務。農業部組織部署了為期三個月的規範實施專項整治活動,重點核查補貼機具到戶使用、違規收費等情況,要求各地及時準確地公開補貼産品範圍、資金使用進度等信息,主動接受監督。各地高度重視,迅速行動,制定工作方案,強化部門配合,保障監管工作的順利開展。廣東省印發了《關於切實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監管工作的通知》,重點對部門任務分工、規範操作程序等方面內容進行了明確。重慶市進一步充實了農機購置補貼監管力量,落實了監管機構、專職人員、專用經費。陜西省在各市、縣設立農機購置補貼督察員,對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進行經常性全程督察檢查。江蘇省組成調研督查組,就全省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情況進行了調研督查。
突出重點,提高監管針對性。各地針對薄弱環節,重點加強監管,務求取得實效。山西省將補貼監管的關口前移,建立約談預警機制,對於出現違規違紀苗頭或異動情況的,採取提出警告、進行勸解等方式,及時預防和處理違規違紀行為。廣西壯族自治區從5月至7月在全區開展水稻插秧機購置補貼專項整治活動,對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以來補貼購買的水稻插秧機進行全面普查核實,發現薄弱環節,總結經驗教訓,建立完善規章制度,保證農機購置補貼的規範實施。
強化考核,構建長效機制。農業部將監管措施創新、規範實施效果納入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績效考核範圍,並作為補貼資金安排的重要依據。各地創新方式方法,著力構建補貼監管的長效機制。青海省組織人員深入縣鄉村,對實施縣的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按照考評標準進行打分。內蒙古自治區建立資金結算監督機制,要求盟市農機化主管部門不得拖延補貼資金結算工作,對不能按時完成報賬業務的盟市、旗縣,在第二批資金安排時給予削減直至取消補貼資金。
當前,全國農機購置補貼實施處於第一批資金收尾、第二批資金啟動關鍵階段,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將針對關鍵崗位、重點環節全面建立廉政風險防控機制,陽光規範操作,強化監督檢查,熱情服務農民,確保補貼政策發揮應有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