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下午,交通運輸部和財政部聯合在河北秦皇島召開港口建設費落實徵管工作北方片區座談會。交通運輸部副部長高宏峰出席會議並要求,統一認識、細化方案,共同推進港建費徵管工作再上新臺階。
高宏峰強調,在港口政企分開、市場化運營的新形勢下,調整港建費徵收政策,是建立和完善公共財政體制的要求,是建立持續、穩定的港口建設發展財政支持體系的要求。相關各方要從發展大局出發,統一認識,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港建費徵收政策調整的決策精神,建立和完善合作、聯動機制,整合資源、提高效率,平穩過渡、和諧銜接,共同推進港建費徵管工作再上新臺階。
據悉,將於今年10月1日起實施的《港口建設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簡稱《辦法》)對實行了25年的港口建設費徵收體制進行重大調整。根據《辦法》,港建費徵收主體由港口企業改為海事管理機構,有利於政府性基金實行更嚴格的“收支兩條線”管理。《辦法》還將港建費徵收標準下調20%,並統一規定了中央和地方財政分成比例。
與會的北方片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港口企業等單位代表均表示,堅決擁護並認真貫徹落實《辦法》。規範港建費徵收、使用管理,有利於政府履行港口公用基礎設施建設與維護的職責,有利於進一步促進水運事業健康發展。
19日上午,高宏峰還主持召開了港建費落實徵管工作調研會,聽取河北省交通運輸廳、河北港口集團關於地方留成資金使用管理建議、配合海事機構做好徵管工作相關措施的彙報,並赴河北海事局了解港建費徵管工作組織架構、人員安排、委託代徵計劃等情況。據悉,河北海事局以“倒計時”的方式明確了每個階段的工作步驟、內容和職責分工,全力保障順利接管、平穩過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