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甘肅省衛生廳獲悉,為加強新農合醫療統籌基金的支出管理,逐步建立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醫療救治制度,規範定點醫療機構診療工作,省衛生廳日前修訂印發了《甘肅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診療項目(2011版)》,新增6類新農合基金支付項目。
新增6類支付項目分別為:120救護車費和急診急救費用;輸血或血液製品費用,包括成分血血液製品、濃縮紅細胞、單採血小板、普通冰凍血漿等;各級醫療衛生機構使用地産中藥材和中醫藥適宜技術,為參合農民診治疾病所産生的費用,分別在門診和住院統籌資金中全額報銷;設有財政專項經費支持的“農村孕産婦住院分娩”、“艾滋病防治”、“結核病防治”、“血吸蟲病防治”、“慢性病防治”等公共衛生項目,首先按照財政專項經費補助,剩餘部分醫藥費用由新農合補償;有關防止新生兒出生缺陷的檢查項目,如新生兒苯丙酮尿症篩查、新生兒甲狀腺功能低下篩查、新生兒聽力篩查等;農村重大疾病的醫療保障,如兒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臟病、婦女宮頸癌、乳腺癌、重性精神病、耐多藥肺結核、終末期腎病、先天性耳聾等。(記者 宜秀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