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執法監督工作是保護建設草原、促進草原牧區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手段。近年來,我國各級草原監理機構深入貫徹《草原法》,不斷強化執法監督工作,草原監理事業快速發展,違法案件查處、隊伍建設、法制宣傳及執法環境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績,為保護草原資源和生態環境、維護農牧民合法權益作出了積極貢獻。
截至目前,全國縣級以上草原監理機構已有844個,監理人員8400余人,國家、省、地、縣四級草原監理體系初步形成。內蒙古、新疆等一些重點省區草原監理體系進一步延伸到了鄉級。
各級草原監理機構積極創新執法監督方式,採取抓大案要案、多部門聯合執法、典型案件通報曝光、處罰執行情況跟蹤督查等方式,不斷提高草原執法力度和威懾力。“十一五”期間共查處各類草原違法案件85000多起,近三年每年都超過2萬起,一大批非法開墾草原、非法徵佔用草原、非法進行礦藏開採等破壞草原案件得到有效查處。
通過不斷強化執法人員培訓工作,全面推行持證上崗,草原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執法能力有了明顯提高。農業部草原監理中心先後對23個省級草原監理站站長及800多名草原執法骨幹進行了系統的法律法規培訓。各級草原監理機構通過開展草原普法宣傳月、種草綠化周、草原法律法規知識競賽等活動,採取送法下鄉、進企業、進農戶等多種形式,廣泛向社會各界宣傳和普及草原法律法規知識,為草原監理工作創造了較好的執法環境。
同時,各級草原監理機構配合草原行政主管部門,共同推進草原法制建設。《草原防火條例》完成修訂並實施、草原植被恢復費徵收政策頒布實施、破壞草原資源追究刑事責任司法解釋即將出臺、地方性草原法規的制定或修訂工作有效開展。目前以《草原法》為主體的草原法律、法規和規章體系已初步形成並逐步完善。
為維護農牧民合法權益,及時化解草原糾紛,各級草原監理機構認真履行職責,紮實做好草原信訪工作,認真接待和辦理農牧民來信、來訪,並加強轉辦和督查督辦,全力推動農牧民反映的問題或違法案件得到妥善處理和查處。僅農業部草原監理中心“十一五”期間接到農牧民諮詢或者反映問題的來信來電近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