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精神,針對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2011年,中央財政進一步調整完善保障機制有關政策,加大投入力度,提高保障水平。近日,中央財政追加下達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補助資金79.3億元,加上年初預算安排的392.4億元,2011年中央財政已累計安排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補助資金471.7億元。
為加強資金管理,切實滿足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正常運轉需要,財政部要求各地足額落實應由地方財政承擔的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和農村教學點公用經費補助所需資金,抓緊做好公用經費補助資金的分解落實工作,本著向農村教學點和規模較小學校傾斜的原則,結合本地區實際,統籌中央和地方應負擔資金、合理確定農村教學點和規模較小學校公用經費補助標準,切實保障其正常運轉。公用經費基準定額提標補助資金和農村教學點公用經費補助資金,重點用於以下方面:一是彌補寄宿制學校住宿費取消後學校水電、取暖等運轉經費缺口;二是支持學校配備多媒體遠程教學設備;三是補助教師參加培訓所需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資料費和住宿費等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