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落實耕地保護責任,天津市下發通知,即日起將開展各區縣2006-2010年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檢查。
據了解,從2006年起,每五年為一個規劃期,在每個規劃期的期中和期末,國務院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耕地保護責任各考核一次。2010年為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年,由國土資源部會同中央組織部、農業部、監察部、審計署、國家統計局共同開展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工作。
據介紹,此次檢查內容包括:(一)耕地保有量及變化情況,重點核查建設佔用、災害損毀、生態退耕和農業結構調整等減少耕地和補充耕地情況,並要求對規劃期間耕地凈增減情況、實際建設佔用耕地面積大於計劃新增建設用地佔用耕地面積及未完成補充計劃情況做出原因説明。(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及變化情況。考核規劃期末基本農田保護任務完成情況,並要求對建設佔用、生態退耕、農業結構調整、自然災害損毀等造成基本農田面積和地類變化情況及原因做出分析説明。(三)耕地佔補平衡落實情況。考核規劃期間耕地佔補平衡落實情況,重點核查耕地佔補平衡補充耕地的面積和質量狀況。(四)耕地保護責任落實和制度建設情況。考核規劃期間政府及相關部門耕地保護制度建設與執行情況、考核辦法制定及考核工作開展情況;各區縣人民政府落實責任制、責任書籤訂情況;自查工作開展情況等。(五)耕地質量建設情況。掌握耕地質量建設和監測工作等情況。重點核查補充耕地後期培肥改良、土地整治及基本農田保護示範區建設情況。
據悉,在各區縣自查的基礎上,8月20日至8月30日市國土房管局將牽頭市各有關部門結合各區縣自查情況,對重點區縣進行現場抽查。對於目標履行情況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並責令限期糾正。對整改不力的區縣,在整改期間控制用地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