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山西省環保廳獲悉:為激勵各級、各部門為山西省轉型跨越發展再立新功,省政府決定對 “十一五”期間實施“藍天碧水工程”先進市縣、先進企業進行表彰,最高獎勵30萬元。
“十一五”期間,山西省環境保護工作取得顯著成效,超額完成國家下達的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減排約束性指標,10個省轄市和84個縣(市)環境空氣質量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地表水重污染斷面明顯減少,徹底甩掉了污染嚴重的“黑帽子”。
經過綜合考核,長治市、晉城市、忻州市3個省轄市被評為優秀等級,獲得30萬元獎勵。侯馬市、介休市、孝義市、原平市、山陰縣、新絳縣、清徐縣7縣(市)被評為優秀縣(市),獎勵20萬元。大同市、朔州市等8個省轄市,以及古交市、懷仁縣等25個縣(市)被評為良好等級,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
此外,省政府辦公廳、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省發改委等18家單位,以及太原鋼鐵 (集團)有限公司等21家企業因在“藍天碧水工程”落實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被評為優秀單位和優秀企業,各獲得10萬元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