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按照“抓質量、保安全、促發展、強質檢”的工作要求,廣泛開展群眾性質量活動,全面建設質量強國,8月24日,國家質檢總局向全國質檢系統發出《關於深入開展2011年全國“質量月”活動的通知》,決定於2011年9月開展全國“質量月”活動,並提出4點要求推動“質量月”活動紮實有效地開展。
一是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為加強對“質量月”活動的組織領導,質檢總局決定成立全國“質量月”活動領導小組,由總局局長支樹平任組長,總局其他黨組成員任副組長。成員包括總局兩總師、各司局委負責人及相關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內設綜合組、地方組、宣傳組和保障組。通知要求各單位都要統一思想,高度重視,把“質量月”活動擺上重要工作議程,加強領導,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及辦事機構,一把手要親自抓。
二是精心組織,認真落實。全國質檢系統都要積極組織開展、參與“質量月”活動。質檢總局制定了《2011年全國“質量月”活動安排表》,要求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詳細的活動實施方案,認真組織開展各項工作,要把2011年全國“質量月”活動辦出特色、辦出聲勢、辦出亮點。
三是加強協調,形成合力。各地質檢兩局要加強合作,積極爭取地方政府支持,要注重與“質量月”活動各主辦部門協調溝通,搞好協作配合,通過上下聯動、部門協同、區域配合,形成合力,在全社會形成“質量月”活動的宣傳氛圍,努力把“質量月”各項活動引向深入。
四是加強指導檢查,確保實效。在“質量月”活動中,質檢總局將對各地的工作情況適時進行協調檢查。各級質檢部門要落實活動責任,加強指導、檢查和監督,務求各項活動取得實效。各單位要及時向總局提供本地區、本單位重大活動的開展情況和有效做法,認真做好“質量月”活動的總結上報。總局將對各單位好的做法及時總結推廣,予以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