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起初的十幾萬人次到現在的900多萬人次;從剛開始只有幾億元資金到如今年逾60億元;從單一的城市低保到現在涵蓋城鄉、醫療、住房各方面的廣覆蓋體系……近年來,甘肅省救助工作迅速發展,為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維護城鄉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公平和諧,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甘肅自然環境嚴酷,經濟發展相對滯後,貧困發生率高,貧困人口占全國十分之一強,社會救助對甘肅來講,具有特殊的意義,是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重要防線。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必須動員社會各方面的力量,統籌運作,形成合力,逐步建立起標本兼治的立體式救助體系。”省委副書記、省長劉偉平説。
多年來,甘肅省始終堅持體制創新、制度創新和工作創新,一個多層次、廣覆蓋、立體式、全縱深的新型社會救助體系逐漸建立,為“和諧甘肅”築起一道“安全網”。
其實,甘肅省相關探索從“十一五”之前就已啟動。
1997年開始,國家提出設置城市低保制度。1998年,甘肅省就在5個城市先行試點,經歷了“試點推行”、“建制擴面”和“規範提高”三個階段。
2006年,省委、省政府把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為當年為民辦的五件實事之一,制定出臺《甘肅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試行辦法》,決定從當年10月1日起,在全省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008年以來,省民政廳積極開展社會救助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城鄉社會救助規章制度,報請省政府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的意見》;為了填補救助制度的空白,于2009年11月出臺了《甘肅省城鄉醫療救助試行辦法》等一系列規章制度,從操作層面對救助工作提出規範標準。這些制度和辦法的出臺,標誌著全省社會救助制度體系框架已經形成並逐步得到完善。
2010年,省政協主要領導帶隊,開展“進百家門、知百姓情、建惠民言”大型視察調研活動,300多人分為20個小組,深入13個市州40個縣區1萬多個鄉村農戶和城鎮居民家中,調查了解農村低保等黨的惠民政策落實情況。省民政廳、省財政廳9月報請省委、省政府實施了城鄉低保“調、減、免”措施,修訂了《甘肅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辦法》,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重點調高“兩州兩市”及國扶、省扶貧困縣低保面,新增低保對象64萬人;科學設置農村低保類別,合理拉開補助差距,進一步規範操作管理,減免“兩州兩市”及國扶、省扶貧困縣低保配套資金1.5億元,促進了低保工作的合理平衡。
隨著社會救助制度的不斷完善,民政部門積極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通過建章立制、規範程序、加強監督、狠抓落實,逐步實現了從單項突破到系統完善、最終形成體系的發展過程。目前,形成了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為基礎,以農村五保供養、醫療救助、自然災害救助、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為主要內容,以臨時救助和慈善救助為補充,與住房、教育、司法救助銜接配套,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覆蓋城鄉的社會救助體系。
甘肅省城鄉低保連續5年提標擴面,堪稱一大亮點。現在,全省享受低保的人數由2005年的65.3萬人增加到405萬人,社會救助每年惠及困難群眾900多萬人次。
年近古稀的鄧生福,住在蘭州城關區金塔巷。公司倒閉下崗,妻子長年臥病在床,一家生活陷入了危機。他看過大門、打過工,但遠遠不夠全家支出。直到7年前,轉機出現了。
“社區給我們辦了低保,解了燃眉之急,感覺可以稍稍緩口氣了。”鄧生福説。
從剛開始兩個人每月80元,到今年包括物價補貼在內每月720元,鄧生福感覺到低保在逐年增長。日子過得去了,老人臉上的愁容一掃而光。他寫得一手好毛筆字,成了社區活動的踴躍參與者。鄧生福説:“我們要懷著感恩的心去生活。”
今年年初,省委、省政府把“提高城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補助水平”確定為為民辦實事任務。經過民政部門積極努力,于6月5日提前全面完成。城市低保標準達到月人均225元,農村低保達到年人均1096元,分別比2006年的153元、600元提高了47%和83%;城鄉低保月人均補助水平由85元、10元提高到208元、72元,分別提高了1.4倍和6.2倍;社會救助支出資金也從2006年的6.55億元增加到2010年的49.84億元,增長了7.6倍;今年預計全省投入社會救助的資金量將超過61億元。
同時,甘肅省進一步落實農村五保供養政策,加快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積極拓展社會救助內容,社會救助範圍逐步擴大,救助水平明顯提升。在全國率先以省政府令出臺《甘肅省農村五保供養辦法》,供養方式實現由農村互助共濟向政府財政負擔的歷史性轉變,今年集中和分散供養標準提高到年人均2710元和2040元,供養人數達12.5萬人。每年城鄉醫療救助175萬人次,受災群眾救助500多萬人次,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實現了從強制性收容遣送到自願受助、無償救助的重大轉變,實施救助4.2萬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