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8月31日,國際集裝箱班輪運價備案制度實行已有兩週年,兩年來,運價備案制度的實施對維護航運市場的健康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國際集裝箱運輸市場秩序得到有效規範。
據了解,交通運輸部于2009年6月發佈《關於國際集裝箱班輪運價備案實施辦法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2010年,交通運輸部又發佈《關於公佈無船承運業務經營者運價備案實施辦法的公告》。《公告》明確規定,國際集裝箱班輪運價屬於市場調節價,由班輪經營者自主制定。同時,為維護我國國際集裝箱班輪運輸市場秩序,保障運輸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政府在法律規定的框架下,對承運人的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規範,要求班輪運輸經營者根據經營成本和航運市場供求狀況,以正常、合理的運價提供運輸服務,禁止以“零運價”、“負運價”方式承攬貨物。
據了解,截至8月1日,國際班輪運價備案公司124家,班輪公佈運價備案數量達到769290條,協議運價備案數量為8873754條。無船承運業務經營者運價備案公司達2383家,已提交申請表企業2953家,公佈運價備案數量達到1262708條。
下一階段,交通運輸部將著重就無船承運人運價備案實現“全部報”和班輪運價信息備案的完整性和有效性進行檢查。在全面掌握市場運價備案信息的基礎上,交通運輸部還將依據《國際海運條例》規定,對低於正常、合理運價水平提供服務以及妨礙公平競爭的行為進行查處,加強對市場競爭秩序的監管,保障我國外貿運輸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