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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電老虎動真格 浙江對7家企業加收懲罰性電價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9月08日 08時28分   來源:浙江日報

    9月7日,7家用電超出行業限額標準的企業,被要求為其去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的超限額用能加付電費,金額從3116元到93.4萬元不等。這是浙江省實施懲罰性電價措施以來第一批被執行的企業。

    據悉,這7家企業是:杭州建新浮法玻璃工業有限公司、浙江春江輕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杭州大廈、衢州瑞福紡織有限公司、衢州巨鑫機械有限公司、東陽市金髮鑄造廠、海寧市立申制氧有限公司。

    目前,浙江省已經制定了涵蓋電力、水泥、印染等44個行業的能耗限額標準,超限額標準用能的電價要加價:超過限額標準1倍以上的企業,將在標準電價基礎上每度加收0.3元;超過限額標準一倍以內的,實行標準電價基礎上每度加收0.1元。這是浙江省加快淘汰落後産能,促進節能降耗,推進産業結構調整優化的強有力手段。從6月1日起,浙江省正式對超限額用能企業實行懲罰性電價。

    7家企業此次共加付電費近105萬元。據介紹,這筆錢將由省電力公司負責執收,並全額上繳省級財政非稅收入賬戶。超限額標準用能電價加價費,將按規定全額返還給相關的市、縣,用於節能降耗工作。

    在第一批實施懲罰性電價的7家企業中,杭州建新浮法玻璃工業有限公司被加收的電價金額最高,達93.4萬元。據省能源監察總隊總隊長吳光仲介紹,這家公司設備陳舊,整個生産線面臨搬遷更新。(吳妙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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