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民政局、市財政局決定從2011年8月1日起,對1954年11月1日試行義務兵役制後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目前仍為農村戶籍、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後轉為非農戶籍的人員,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金待遇的人員),按每服一年義務兵役(不滿一年的按一年)、每人每月10元計算,發給老年生活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