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門戶網站昨天公佈了 《上海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細則(草案)》,公開徵求社會意見。《實施細則(草案)》總結和固化了上海近年來拆遷政策的成功經驗和做法,採納了本市從2008年起試點實施的“數磚頭加套型保底”政策,作為房屋徵收補償標準的核心政策,舊城區改建房屋徵收仍繼續堅持“兩輪徵詢”程序。
《實施細則(草案)》採納了上海從2008年起試點實施的“數磚頭加套型保底”政策,規定在被徵收房屋市場評估價格的基礎上,增加價格補貼;對屬於舊式里弄房屋、簡屋以及其他非成套獨用居住房屋的,增加不超過15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套型面積補貼。對於經認定符合條件的居住困難戶,還可增加保障補貼,或者可以優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對按期簽約、搬遷的被徵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應當給予獎勵,具體標準由各區(縣)人民政府制定。
草案強調必須繼續堅持“公開透明、陽光徵收”。規定舊城區改建房屋徵收仍繼續堅持“兩輪徵詢”程序。此外,《實施細則(草案)》結合本市實際,在國務院《徵收補償條例》的基礎上增加規定:房屋徵收範圍確定後,暫停辦理 “建立新的公有房屋租賃關係、分列公有房屋租賃戶名;房屋轉讓、析産、分割、贈與;新增、變更工商營業登記;遷入戶口或分戶”四類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考慮到實踐中存在確需辦理相關手續的情況,《實施細則(草案)》同時規定,對於確需辦理有關手續的,在被徵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提交不因此增加違反規定的補償費用的書面承諾的前提下,相關部門依法可以辦理。
市民和各單位可以將書面意見寄送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也可以發送電子郵件至fzbcjc@shanghai.gov.cn,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今年9月27日。(記者 張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