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節能減排工作,把節能減排作為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發展方式、推動科學發展的重要抓手,提出“十一五”單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10%的約束性指標。國務院成立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發佈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做出關於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採取強化目標責任、調整産業結構、實施重點工程、推動技術進步、強化政策激勵、加強監督管理、開展全民行動等一系列強有力的政策措施,經過艱辛努力,節能減排取得顯著成效。“十一五”期間,全國單位GDP能耗下降19.1%,全國二氧化硫排放量減少14.29%,全國化學需氧量排放量減少12.45%,基本完成了“十一五”規劃《綱要》確定的目標任務。節能減排的成效主要體現在六個方面:
一是為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十一五”期間,我國以能源消費年均6.6%的增速支撐了國民經濟年均11.2%的增速,能源消費彈性系數由“十五”時期的1.04下降到0.59,緩解了能源供需矛盾。
二是扭轉了我國工業化、城鎮化加快發展階段能源消耗強度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上升的趨勢。“十五”後三年全國單位GDP能耗上升了9.8%,全國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分別上升了32.3%和3.5%;“十一五”期間,全國單位GDP能耗下降了19.1%,全國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分別下降了14.29%和12.45%。
三是促進了結構優化升級。2010年與2005年相比,電力行業300兆瓦以上火電機組佔火電裝機容量比重由47%上升到71%,鋼鐵行業1000立方米以上大型高爐比重由21%上升到52%,建材行業新型幹法水泥熟料産量比重由39%上升到81%。
四是推動了技術進步。2010年與2005年相比,鋼鐵行業幹熄焦技術普及率由不足30%提高到80%以上,水泥行業低溫餘熱回收發電技術由開始起步提高到55%,燒鹼行業離子膜法燒鹼比重由29.5%提高到84.3%。
五是節能減排能力明顯增強。“十一五”期間,通過實施十大節能重點工程形成節能能力3.4億噸標準煤;新增城鎮污水日處理能力6500萬噸、處理率達到77%;燃煤電廠投運脫硫機組容量達5.78億千瓦,佔全部燃煤機組容量的82.6%。
六是能效水平大幅提高。2010年與2005年相比,火電供電煤耗由370克標準煤/千瓦時降到333克標準煤/千瓦時,下降了10.0%;噸鋼綜合能耗由694千克標準煤降到605千克標準煤,下降了12.8%;水泥綜合能耗下降了24.6%;乙烯綜合能耗下降了11.6%;合成氨綜合能耗下降了14.3%。
七是環境質量有所改善。2010年與2005年相比,環保重點城市二氧化硫年均濃度下降26.3%,地表水國控斷面劣五類水質比例由27%下降到16.4%,七大水系國控斷面好于三類比例由41%上升到59.9%。
八是為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做出了重要貢獻。“十一五”通過節能降耗減少二氧化碳排放14.6億噸,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讚譽,也體現了負責任大國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