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印發《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規範(試行)》
我國首個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規範出臺
什麼是高標準基本農田?高標準基本農田須達到哪些標準?建設過程中公眾如何參與?日前,國土資源部印發《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規範(試行)》,明確了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的目標、任務、原則、建設內容與技術要求、建設程序等,首次從國家層面規範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工作。
《規範》明確指出,高標準基本農田即一定時期內,通過土地整治建設形成的集中連片、設施配套、高産穩産、生態良好、抗災能力強,與現代農業生産和經營方式相適應的基本農田。包括經過整治的原有基本農田和經整治後劃入的基本農田。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則是以建設高標準基本農田為目標,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整治規劃,在農村土地整治重點區域及重大工程、基本農田保護區、基本農田整備區等開展的土地整治活動。
《規範》要求,建設高標準基本農田,要堅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規範開展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堅持規劃引導,統籌安排,規模整治,優先在基本農田範圍內建設;堅持因地制宜,實行差別化整治,採取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措施;堅持數量、質量、生態並重;堅持農民主體地位,充分尊重農民意願,維護土地權利人合法權益,鼓勵農民採取多種形式參與工程建設;以土地整治專項資金為引導,聚合相關涉農資金,集中投入,引導和規範社會力量參與。
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的主要目標包括五方面:一是優化土地利用結構與佈局,實現集中連片,發揮規模效益;二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提高高標準基本農田比重;三是提高基本農田質量,完善田間基礎設施,穩步提高糧食綜合生産能力;四是加強生態環境建設,發揮生産、生態、景觀的綜合功能;五是建立保護和補償機制,促進高標準基本農田的持續利用。
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的重點區域包括基本農田保護區和基本農田整備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土地整理復墾開發重點區域及重大工程、土地整治規劃確定的土地整治重點區域及重大工程、基本農田整理重點縣。地形坡度大於25度的區域、自然保護區、退耕還林區、退耕還草區、行洪河道以及河流、湖泊、水庫水面等區域則禁止建設。
《規範》強調,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內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灌溉與排水、田間道路、農田防護與生態環境保持以及其他等五項工程。通過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實現每個耕作田塊直接臨渠(管)、臨溝、臨路,保證每個耕作區與農村居民點相連。
《規範》還規定了各項工程的具體建設標準,如耕作層厚度應達到30cm以上,有效土層厚度應達到60cm以上,灌溉水利用系數應不低於0.6,田間基礎設施佔地率應不高於8%,基礎設施使用年限一般不低於15年等。
公眾如何參與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併發揮積極作用?《規範》要求,落實公眾聽證制度、公告制度、群眾監督制度等,確保公眾參與的規範化和程序化;充分尊重當地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公眾參與中的主體地位,鼓勵群眾全程參與;實行多方監督,確保工程建設符合設計和質量要求。
該項工作的驗收內容包括:建設範圍、建設規模、新增耕地面積、工程任務完成情況、工程質量、耕地質量、資金使用與管理、權屬調整成果、土地利用現狀變化情況、後期管護措施等。高標準基本農田建成後,應根據農用地分等定級規程開展耕地質量評定。
按照全國土地整治規劃,2015年我國將建成4億畝高標準基本農田,2020年力爭建成8億畝高標準基本農田,為國家糧食安全奠定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