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近日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大政策落實、審核公示、預算執行等八項工作力度,進一步落實就業政策,加強就業專項資金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要加大政策落實力度。各地要按照《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專項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從本地實際出發,細化實施辦法,規範操作流程,健全管理制度。要嚴格按照規定範圍、標準和程序使用就業專項資金,確保專款專用。嚴禁將就業專項資金用於平衡預算;嚴禁用於基本建設、租賃、交通工具購置和部門或單位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差旅費、會議費等支出。對於地方確需新增促進就業的支出項目,必須在符合上述要求的前提下報省級人民政府批准。
要加大審核公示力度。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要明確責任,完善各項補貼資金的審核、公示、撥付、監督等制度,杜絕騙取套取補貼資金的行為。
要加大基礎管理工作力度。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要依託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網絡平臺,加快建立統一規範的就業政策落實和資金使用管理信息系統,將受理、審核、補貼、監督等工作納入信息化管理。
要加大預算執行力度。各地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根據就業狀況和就業工作任務,合理編制就業專項資金預算。中央財政一般在上年9月底、當年6月底前分兩次下達就業專項資金。各省級財政部門也要加快就業專項資金下達和撥付進度,在接到上級預算通知後的30個工作日內,連同本級財政安排的預算指標一併下達到各地市縣。
通知還就加大培訓機構管理、違紀整改、日常監督檢查、部門配合等工作力度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