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銀監會辦公廳印發《關於做好2011年國慶節期間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認真做好有關工作,確保節日期間銀行業金融服務質量。
《通知》指出,節假日期間群眾出行、消費頻繁,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充分認識做好國慶假期金融服務的重要意義,統籌安排、協調配合,以良好的精神風貌為廣大金融消費者提供優質的金融服務。
——合理安排節日期間網點營業時間。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以保證足夠數量和服務覆蓋半徑的網點營業為原則,統籌調配資源方便群眾辦理業務。可採取輪休方式,根據地區特點、居民集中程度適當調整營業時間,滿足公眾需求;休業網點應提前發佈公告,標明附近開門營業網點的交通圖、服務時間、服務業務種類等信息。
——充分利用電子設備提高金融服務水平。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保證節假日期間自助設備、網上銀行、電話銀行等服務渠道暢通。增強信息科技系統抗攻擊、防病毒能力,保障系統安全運行,滿足客戶業務辦理需求。
——全力做好應急管理工作。要完善停電、自助設備故障、系統故障等突發情況的應急處置預案。加強信息科技系統維護,保證維護人員、維護設備在崗在位。要充分預計水、電、氣、電話、物業等繳費高峰,保證服務供給。
《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提高安全意識,加強重點崗位、重點場所的安全防範,認真做好消防、押運值守等方面的隱患排查工作,確保財産和人員安全。在節前要開展全面安全隱患排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