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0月7日從浙江省金融辦獲悉, 針對當前以中小企業、農戶、城鄉創業者等為主的小額借款人“融資難”問題仍然較為突出的現狀,浙江省政府決定在浙江省範圍內逐步鋪開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試點工作,為小額借款人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各地將根據試點情況和實際需求,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逐步加大在浙江省的推廣力度。
據浙江省金融辦負責人介紹,2009年浙江省選擇在寧波、舟山開展了城鄉小額貸款保證保險和中小企業貸款保證保險試點工作。此次在浙江省鋪開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試點工作分兩步走:首先,在浙江省11個地級市選擇1至2個市、縣開展試點,在此基礎上在省內其他市、縣鋪開。
據了解,小額貸款保證保險的支持對象,原則上為向試點銀行和小額貸款公司申請小額貸款的試點地區中小企業、農戶和城鄉創業者。貸款資金只能用於生産經營性用途,不得用於消費及其他用途。其中,在小額貸款額度方面,中小企業單戶發放金額不超過300萬元,城鄉創業者單戶限額20萬元,農戶單戶限額30萬元。銀行貸款利率最高不超過同期基準利率上浮30%的水平;小額貸款公司利率不高於司法部門規定的上限,在此基礎上適當下浮。貸款期限一般在1年以內。
根據合作貸款機構的類別,浙江省推出了銀行與保險機構合作及小額貸款公司與保險機構合作兩種模式。目前參與試點的工行、農行、中行、建行、交通銀行浙江省分行、省農信聯社及浙商銀行,相關小額貸款公司與中國人保、太平洋保險、浙商保險等省內保險分支機構協商簽訂合作協議,建立“小額度、廣覆蓋、易操作、成本合理”的運作機制。
這兩種模式的共同特點是銀行或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保險機構對貸款本息承擔保證保險責任,小額借款人則須履行誠信守約義務,按期還本付息。一旦小額借款人欠息連續達3個月以上或貸款到期後1個月內未償還本金、銀行或小額貸款公司催收未果的,可向保險機構提出索賠,同時銀行或小額貸款公司要及時向保險機構提供出險、追償情況及相關抵押物追繳、處置情況,保險機構按照約定向銀行或小額貸款公司賠償。銀行或小額貸款公司與保險機構按比例分攤貸款本息損失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