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至9月間,青海省七個州市地(不含玉樹州)的37個縣市區集中進行了黨委、人大、政府、政協領導班子換屆工作,選舉産生新一屆領導班子成員922名。其中,黨委班子379名,政府班子230名,人大、政協班子310名,法檢“兩長”73名。
省委高度重視縣市區領導班子換屆工作,省委常委會專題進行了研究,並召開全省州縣鄉領導班子換屆工作座談會作了全面部署。各地普遍成立以黨委主要領導為組長的換屆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形成了黨委主要領導負總責,班子成員分工負責,人大、政協領導密切配合的領導格局,為換屆工作提供了堅強的組織保證。各級組織部門在黨委的領導下,切實擔負起抓換屆工作的具體職責,突出抓好“形成一個好報告、選出一個好班子”兩件大事,認真落實“發揚民主、推進改革、嚴肅紀律”三項舉措,確保了縣市區領導班子換屆工作有序、健康、平穩進行。各地認真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委關於嚴肅換屆紀律的各項要求,換屆風氣健康良好。中央第六地方巡視組對青海省換屆風氣問卷調查結果顯示,換屆紀律知曉率達99.2%,換屆風氣滿意度、嚴肅換屆紀律工作滿意度和治理拉票效果滿意度分別達到99.23分、99.13分和99.01分。
落實新青海建設宏偉藍圖,凝聚了黨心民心。各縣市區抓住起草和審議工作報告的契機,全面總結過去,準確研判形勢,科學規劃未來,引導廣大幹部群眾進一步深化對中央和省委關於推動科學發展重大決策部署的理解,進一步把握本地區的現狀、特點和優勢,感受發展的成果,對今後的發展思路和奮鬥目標形成了共識,進一步把各族幹部群眾的思想凝聚到科學發展上來,有效激發了幹部群眾推動跨越發展、綠色發展、和諧發展、統籌發展的熱情。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標準,樹立了正確用人導向。進一步加強對幹部德的考察,在民族地區重點看幹部是否有正確的民族觀和在反對分裂、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中的表現,對立場不堅定、行動不堅決的一律不提名為換屆人選。注重選拔在條件艱苦、工作困難地方努力工作,埋頭苦幹、不事張揚的幹部,先後提拔33名在玉樹抗震救災、恢復重建等急難險重任務中表現突出的幹部。把基層工作經歷作為“硬杠杠”,一批基層一線工作經驗豐富、了解基層情況的幹部進入了縣市區黨政班子,縣級黨政班子中有3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幹部有430名,佔班子成員總數的87%,較上屆提高了11.8個百分點。重品行、重實績、重基層的用人導向更加鮮明。
發揚幹部工作優良傳統,鞏固了五湖四海格局。旗幟鮮明地反對狹隘的民族意識和地域觀念,不拘一格選拔幹部,無論是本地籍幹部還是外地籍幹部,無論是漢族幹部還是少數民族幹部,無論是主體民族的幹部還是非主體民族的幹部,只要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人民群眾信得過,就大膽地選拔使用。縣級黨政班子中非本縣籍幹部佔到班子總人數的82%,其中,外州市籍和外省籍幹部比例達到63.2%,進一步鞏固和發展了各地區各民族幹部相互包容、取長補短、團結共事的良好格局。
在全省範圍內統籌選用,配強了黨政正職。進一步拓寬選人視野,敢於打破以往慣例大膽選用幹部,從省州黨委部門選派5名幹部到縣區任政府正職,在民族自治州的部分縣配備了其他民族的幹部擔任縣長。縣市區黨政正職全部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其中碩士及以上學位的有3名,學歷層次有了較大幅度的提高。縣委書記中有政府正職經歷的15名,45歲以下12名,最年輕的為36歲。同時還配備了1名女區委書記和1名女縣長。黨政正職隊伍的素質進一步提高,結構進一步優化。
優化縣級班子結構,增強了整體功能。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委有關領導班子結構的政策規定,結構性人選配備到位,黨政班子平均年齡43.5歲,共配備女幹部115名,黨外幹部105名,少數民族幹部480名,分別佔總數的10.6%、11.6%和48.4%,女幹部和黨外幹部分別較上屆提高了2.3和1.1個百分點。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964名,佔97.2%,較上屆提高了1.1個百分點。一批熟悉工業經濟、資源開發、財政金融、項目建設、生態保護等專業知識的幹部進入班子,班子的專業知識結構明顯改善,整體功能得到增強。
推進領導班子配備改革,完善了工作機制。認真落實領導班子配備改革要求,全面完成新一屆縣級黨委班子各減少1名常委職數的任務。完善黨委領導班子“集體領導、分工負責”工作機制,在一些民族宗教、維護穩定等工作任務繁重的地區,由黨委副書記兼任統戰部長或政法委書記,增強了黨委對民族宗教和社會穩定工作的領導力。按照有關要求,實行了工會主席由黨委常委或人大副職擔任的分工模式,落實了黨委政法委書記不再兼任公安機關領導職務的政策規定,公安局長統一由政府副職兼任或擔任政府黨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