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上海市浦東新區
“9·1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況的通報
安委辦〔2011〕3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安全生産委員會:
2011年9月14日20時53分,上海市英業達電子公司租賃上海市北奧客運有限公司一輛號牌為滬AT6427的金龍大客車(係員工班車,核載47人、實載24人),沿上海市外環路行駛至浦東新區龍東大道出口北約500米處時,與停于超車道內的皖M75412小客車右側車尾刮蹭,之後大客車與道路右側水泥防撞墩相碰後發生側翻,造成大客車上11人死亡、13人受傷。
據初步調查,事故原因為:皖M75412小客車在超車道內違法停車,滬AT6427金龍大客車超速行駛,駕駛人臨危處置不當,導致車輛失控,發生側翻。該事故暴露出部分地區道路交通安全生産工作存在以下薄弱環節和主要問題:一是路面管控不力,車輛違規停車、超速行駛等嚴重違法行為依然突出;二是部分車輛駕駛員安全意識淡薄,臨危處置能力差;三是客運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尚未嚴格落實。
依據有關規定,國務院安委會已對這起事故的查處實行掛牌督辦,查處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佈。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進一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生産工作,有效防範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現提出以下要求:
一、認真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檢查,及時排查治理安全隱患。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務院安委會關於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第165次常務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安委明電〔2011〕8號)要求,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生産檢查,特別要針對重點時段、重點道路和重點車輛,採取有效措施,全面、系統、徹底地排查治理安全隱患,確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穩定。
二、強化道路交通安全監管,加大道路通行秩序整治力度。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將交通事故多發路段列為管控和整治重點,進一步優化警力部署,合理安排勤務,完善勤務制度,改進勤務方法,嚴格路面巡查,提高執勤效能。尤其要針對當前客運車輛超速、超載等違法行為抬頭,連續造成多起重特大事故的情況,嚴厲打擊客運車輛違法超速、超載行為,嚴格查處疲勞駕駛、酒後駕駛等違章現象,堅決遏制上述因素造成事故多發的勢頭。
三、進一步強化教育培訓,全面提升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和素質。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下大氣力加強駕駛員隊伍建設,加強安全教育培訓,不斷提高駕駛員的安全道德、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要強化管理措施,整頓駕駛員隊伍思想、勞動紀律和工作作風,尤其要嚴厲整治超速、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違法違規行為,努力培養駕駛員自覺守法、遵章守紀的良好品格,切實做到理性行車、規範行車和安全行車。同時,要嚴格資質審查、考核發證、監督考評和日常管理。
四、進一步落實道路客運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加強對包租客車的安全管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精神,加大對道路客運企業的安全監管力度,嚴把運輸經營者市場準入關、營運車輛技術狀況關。要督促企業加大安全投入,確保車輛狀況、儀器儀錶、維修保養安全可靠。對安全生産責任制不落實、安全隱患突出的客運企業,要立即責令限期整改,經整改仍達不到安全運營條件的,要依法收回線路牌,取消客運經營資質。
五、認真執行事故查處掛牌督辦制度,嚴肅事故查處。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生産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的規定,堅持“四不放過”和“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認真組織事故調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總結事故教訓,對事故負有領導、監督、管理責任的單位和人員,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同時,要認真執行事故查處掛牌督辦制度,確保事故查處按期結案,及時向社會公佈調查處理結果,並跟蹤督促事故責任和整改措施的落實。
國務院安全生産委員會辦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