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9-10日,重型商用車輛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制定工作組第二次會議在昆明召開,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司、産業司、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中集車輛技術服務中心、交通部公路科學研究院以及主要重型商用車整車及發動機企業、檢測機構的代表參加了會議。
會議全面總結了重型商用車輛燃料消耗量摸底試驗情況,在對摸底試驗數據分析的基礎上,討論確定了評價體系和重型商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形成了《重型商用車輛燃料消耗量限值》徵求意見稿。會議還對下一階段啟動國家標準制定工作進行了布署。
為做好重型商用車節能管理的起步工作,先期制定完成的行業限值標準適應範圍為:産銷量及保有量相對較大、燃料消耗總量較高、評價方法成熟的三類車型作為行業標準的適用車型:貨車(不含自卸汽車)、客車(不含城市客車)及半挂牽引車等三類車。在充分考慮與車型百公里燃料消耗量線性相關度的車型參數的基礎上,確立了以線性相關度最高的“最大設計總質量”這一參數進行限值分檔的評價方法。
下一步,在行業標準實施的基礎上,工業和信息化部將組織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開展重型商用車輛燃料消耗量國家標準的制定工作,不斷完善我國重型商用車節能標準體系。
《重型商用車輛燃料消耗量限值》行業標准將于近日公開徵求社會各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