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1年10月底,黑龍江省標準化村衛生所房屋全部達到60平方米,保健室、診查室、治療室、藥房等四室分開,處置臺、藥品櫃等必要醫療設備基本配備到位,同時鄉村醫生將全部具有鄉村醫生執業證書或執業(助理)醫師證書,並在衛生行政部門註冊並獲得相關執業許可,10月底前對不具有執業資格的人員一律清退。這是記者日前從省衛生廳獲悉的。
黑龍江省一直高度重視農村衛生服務體系的完善,特別是三級衛生服務網的“網底”建設,今年又將標準化村衛生所建設列為40件惠民實事之一納入黑龍江省《政府工作報告》之中。全省各地村衛生所標準化建設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全省各地加強設備配備,基本醫療設備不斷完善,省衛生廳今年統一為村衛生所配備了多功能輸液架8677個,使絕大部分村衛生所裝備達到了標準化建設水平,並統一製作了標準化村衛生所標誌牌,印製門診處方、傳染病報告登記本、醫療廢物報告登記本等表冊,使標準化村衛生所管理不斷規範。
黑龍江省還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執業活動監管,規範診療行為,提高衛生服務質量,促進合理用藥,控制醫藥費用。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按照規定開展鄉村醫生執業培訓和考核,並將結果作為繼續執業依據。考核每兩年進行一次,不合格者限期再次考核,再次不合格者將被取消鄉村醫生執業資格。
省衛生廳還明確要求,新進入村衛生所(室)從事預防、保健和醫療服務的人員應具備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鄉村醫生須具有鄉村醫生執業證書或執業(助理)醫師證書,並在衛生行政部門註冊並獲得相關執業許可。在村衛生所(室)從事護理等其他服務的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合法執業資格。按規定,黑龍江省各地將在10月30日前,將村衛生所(室)不具備執業資格人員一律予以清退。(衣曉峰 董宇翔 記者 朱彤)